王澤弘
(重定向自王澤宏)
生平
天啟六年(1626年)出生。顺治十二年(1655年)登进士,授翰林院侍读,拜礼部左侍郎,助修栖霞寺。[1]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担任左都御史。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官至礼部尚书。[2]有御史犯罪被建議謫徙乌喇(今吉林市),泽宏以為烏喇死地,“流不可烏喇”,力諫不可。聖祖出巡烏喇時,深歎曰:“此非人所居,王澤宏其引朕於仁乎!”
泽宏喜与诸名士游,王士正、姜宸英、洪异等“皆尝点定其诗”。[3]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以年老辞歸,回南京养老,晚年居大功坊,“角巾散服,徜徉山水,若忘其為國老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卒,享年八十三歲。[4]有《昊庐集》。
家族
父王用予。
轶事
注釋
參考書目
- 袁枚:《王泽宏神道碑》,《小倉山房文集》卷二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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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杜臻 |
礼部汉尚书 康熙三十九年六月己巳-康熙三十九年十一月辛丑 (1699年12月25日-1700年12月22日) |
繼任: 韓菼 |
前任: 王士禎 |
左都御史 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己亥-康熙三十九年六月己巳 (1699年12月25日-1700年7月23日) |
繼任: 李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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