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丰
生平
1948年4月至1949年4月,任广东省琼中县乡支前宣传员,在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干部学校学习。1949年4月至1952年7月,任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工作队队员、副队长,广东省白沙县二区中心小学教员、团支部书记,三区区公所文书。195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1952年7月至1954年7月,在中南民族学院学习,其间任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1954年7月至1972年,任白沙县办公室干事,中共白沙县委工交工作部副部长、部长,中共广东省东方县委工交部部长,工交战线党总支部书记,中共白沙县委常委、白沙县常务副县长,白沙县革委会生产组副组长、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白沙县委副书记。1972年至1977年,任中共白沙县委书记、白沙县革委会主任、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1977年11月至1983年7月,任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州革委会副主任、州委副书记、州长,中共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委常委。1983年7月至1987年,任中共海南行政区委副书记、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1987年9月至1988年2月,任海南建省筹备组成员。1988年2月起,任中共海南省工委常委、海南省副省长[2]。1988年8月至1991年5月,任海南省副省长,1988年9月起,兼任海南省民委主任,1988年9月至1991年4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1991年4月至1996年2月,任海南省政协副主席。1993年3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连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4][5][6]。
1999年7月25日,在海口逝世。此外他还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三届九中全会递补委员[7]。
参考
- ^ 苏英博主编. 海南名人辞典.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 1990.11: 69–71. ISBN 7-306-00358-5.
- ^ 何虎生,李耀东,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增订本 第2版.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 1996.07: 791. ISBN 7-80088-393-0.
- ^ 韩泰华主编.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红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编.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部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国年鉴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 ^ 龙德,蔡翔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 ^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1921-2003.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4.11: 793–794. ISBN 7-80136-9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