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禪堪布會議廳(藏語:མཁན་པོ་ནང་མ་ཁང་,威利转写:mkhan po nang ma khang,藏语拼音:kainpo nangmakang),原西藏班禪系統管理政教事務的機構,由班禪所屬重要堪布組成。藏語稱「囊馬崗」,意為「內務處」。 1923年冬,九世班禪到內地後,始用漢稱「堪布會議廳」,簡稱「堪廳」。1949年後,改稱「班禪堪布會議廳委員會」[1]。1961年7月,國務院批准該委員會的申請,宣告結束[2]。
參考文獻
- ^ 《大辭海》民族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12,第55頁
- ^ 「班禪堪布會議廳委員會關於申請結束班禪堪布會議廳委員會的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