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官 (中華民國海軍)

理事官,現代軍職,在中華民國海軍各級艦設有理事官與副理事官,主要功能均為總理艦上事務。理事官由艦上軍官(艦長、副艦長、輔導長除外)每日輪流擔任,副理事官由艦上上士以上士官(士官督導長與每日輪流擔任警衛長的士官除外)每日輪流擔任。

2020年4月间的敦睦艦隊士官兵染疫风波报道中[1],提及艦隊理事官在船舶靠港後留有官兵上下舰艇的記錄,是为「理事官記錄簿」。

注释 

  1. ^ 李承值、薛孟杰. 【國防布難掀1】國軍染疫扯海軍內鬥 「敦睦風暴」真相難尋. Yahoo奇摩新闻. 2020-04-27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