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誓》是傳說中夏朝在准备甘之戰討伐有扈氏时,在(今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发布的战争动员令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大意為;啊!六卿及將士們,我要向你們宣告:有扈氏違背天意,輕視五行,怠慢拋棄三正。上天因此要斷絕他們的國運,現在我只有奉行上天對他們的懲罰。戰車左邊的兵士如果不殺敵人,你們就是不奉行我的命令;戰車右邊的兵士如果不殺敵人,你們也是不奉行我的命令;中間駕車的兵士如果不駕車直往前衝,你們也是不奉行我的命令。服從命令的人,我就在先祖的神位前行賞;不服從命令的人,我就在廟堂前懲罰。我將把你們降為奴隸或殺掉。

對〈甘誓〉之五行、三正,歷來有多種解釋,鄭玄釋五行為「四時盛德所行之政」,三正為「天地人之正道」。又陸德明《經典釋文》引馬融曰:「建子、建丑、建寅,三正也。」偽孔安國傳釋五行為「五行之德,王者相承所取法」,三正同鄭釋。孔穎達釋五行為「仁義禮智信」之五常,三正同鄭釋。蘇軾釋五行同偽孔傳釋,指「以五行之德王」,三正同馬釋,指「正朔」,認為「自舜以前必有以建子建丑為正者」。林之奇之五行同孔釋,釋三正為「三綱」。時瀾釋五行為「五行之氣散在天地之間,秀者為人,偏者為萬物」,威侮五行為「殘虐生民,暴殄萬物」,三正同鄭釋。蔡沉之五行近同時釋,三正同馬釋。吳澄釋五行為「水火金木土」,是「民用所資」之五材,三正同馬釋。王充耘釋五行為《左傳》九功之「六府」,釋三正為《左傳》九功之「三事」。梁啟超以五行為「五種應行之道」,三正為「三種正義」。陳夢家以五行、三正為官吏。顧頡剛劉起釪以五行為天上五星運行,代表天象,三正為王朝的大臣、官長。屈萬里取蘇釋之五行、三正,以白話文釋之,並以〈甘誓〉為戰國時人述古之作,五行、三正即是以戰國時期之用語追記古事之表現[1]

周洪謨〈周正辯〉認為「舜始終用堯之正朔也……至於禹承舜,亦以建寅為正,未聞其迭建子丑三正並用也。則子丑之正固非當時之制,有扈氏何為而怠棄之乎?」,主張三正非王朝之正朔,而是三極(天、地、人),《逸周書·小開武解》:「三極:一維天九星,二維地九州,三維人四左」、《逸周書·成開解》:「三極:一天有九列,別時陰陽,二地有九州,別處五行,三人有四佐,佐官維明」、三綱之類。

参考文献

  1. ^ 秦照芬. 上古歷史文獻《尚書‧甘誓》篇脞論. 臺北立教育大學學報. 2006, 37 (2): 57–84 [2023-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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