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清才
白清才(1932年11月—2016年11月6日),山西五台县五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5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委员。曾任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副主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
白清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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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 | |
任期 1995年2月—1997年12月 | |
前任 | 机构重组 |
继任 | 白立忱 |
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 |
任期 1990年3月—1994年12月 | |
书记 | 张勃兴 |
前任 | 侯宗宾 |
继任 | 程安东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32年11月 中國山西省五台县 |
逝世 | 2016年11月6日 中国山西省 | (83—84歲)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经历
白清才1949年6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并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工作,历任分行职员、股长、秘书;1959年,调山西省财政贸易委员会工作;1964年,被派赴山西定襄县神山大队,主持当地的“四清”工作;文化大革命前期,曾受到冲击。
1970年,恢复工作后,白清才逐获重用;曾历任山西省计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共平鲁县委副书记,省委财贸部副部长、省财委副主任;1981年,出任中共晋东南地委常务书记;1983年4月,升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省计委主任;1985年4月,被任命为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1990年,白清才离开家乡,调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同年4月,当选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1994年12月上调中央,负责筹组恢复设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后出任全国供销总社副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3][4]、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3年,届满离休。[5]
2016年11月6日,白清才在山西省病逝。[6]
参考文献
- ^ 韩泰华 (编).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 红旗出版社. 1999-11-01: 897. ISBN 7-5051-0423-3.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 (编).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年3月–2003年2月. 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01: 405. ISBN 7-80078-793-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部 (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国年鉴社. 1999-01-01: 41. ISBN 7-80056-903-9.
- ^ 龙德; 蔡翔 (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沈阳: 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12-01: 1832. ISBN 7-205-04473-1.
- ^ 白清才简历[永久失效連結]
-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副主任白清才逝世. 澎湃新闻. 2016-11-16 [2022-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1).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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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侯宗宾 |
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1990年3月 - 1994年12月 (1990年3月至4月任代理省长) |
繼任: 程安东 |
政党职务 | ||
新頭銜 机构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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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 1995年2月 - 1997年12月 |
繼任: 白立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