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橋亨
生平
石橋亨於萬延元年(1860年)和曆三月三日出生,為士族石橋新平長男。1875年繼承家督,後進入官界任職,歷任山梨縣收稅屬、宮崎縣警部,後擔任臺灣總督府臺南縣辨務署長、臺灣總督府土地調査局事務官、蕃薯寮廳長、花蓮港廳長、南投廳長等職務[2]。擔任南投廳長期間,大正2年(1913年),全面禁止台灣原住民族泰雅亞群與賽德克亞群(太魯閣族、賽德克族)之紋面文化(太魯閣語:ptasan),對違犯者處以嚴重訓戒處罰[3]。大正3年(1914年),接替小柳重道,負責管轄南投等地方,為當時設立「有限責任南投信用組合」之人[4]。1929年7月14日於福岡過世,享年69歲[1]。
参见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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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廳 | ||
前任: 久保通猷 |
廳長 1911年12月4日-1916年11月13日 |
繼任: 富島元治 |
花蓮港廳 | ||
前任: 職位創建 |
廳長 1909年10月25日-1911年12月4日 |
繼任: 中田直溫 |
蕃薯藔廳 | ||
前任: 職位創建 |
廳長 1901年11月11日-1909年10月25日 |
繼任: 職位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