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霆(?年—?年),字仲復,號秋山,南直隶徽州府婺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程霆
大明戶部郎中
籍貫直隸徽州府婺源縣民籍
字號字仲復,號秋山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舉人
  •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應天府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二甲第三十一名進士[2][3]。授户部主事,同修《大明会典》,榷税九江。升郎中,掌管发放百官俸禄,後自劾求罷官而歸[4]

著作

所著有《井田议》、《图书辩》、《太极图》、《四书周易说》、《秋山文集》。

家族

程美,字希大,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官羅山教谕。

参考资料

  1. ^ 《江南通志》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婺源县志》:程霆字仲复,龙山人。登进士,除户部主事,举博学,同修《大明会典》。榷税九江,苦节自励。迁郎中,主给百司禄俸。异时给俸,其尊贵人有额外之增,而卑职则不足其数,霆一切给如额。尚书梁材深加推敬,霆殚心供职,好恶介如,而異己者譁然訾之,乃自劾求罷,章再三上,许罢归。霆问学尔雅,轨范先儒,家居著书,台臣交荐不起。所著有《井田议》、《图书辩》、《太极图》、《四书周易说》、《秋山文集》。祀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