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殼公司
空殼公司(shell corporation[1][2],Shell Corporation),又名空頭公司、皮包公司或紙上公司,在日本稱為幽靈會社因而衍伸出幽靈公司的用法。與一種出現在離岸金融中心已經開設的公司法人,有公司名字,但是與還未有經營業務的現成公司(Readymade company/Shelf company/Aged corporation)是不同的。在用途與目的上又與傀儡公司(dummy corporation ,dummy company)不同。
例子
- 市面上,一些公司秘書、商業服務公司、律師事務所等,預先成立很多名字受歡迎的空殼公司,販賣給未來的客人。例如一些外地商人來本地經商,需要成立本地公司,但是又不知如何辦手續申請,即時的方法是買一間空殼公司,再投入業務便可。
- 物業投資者為稅務計劃,以空殼公司名義持有個別投資物業,達至減少印花稅額,及享受更多扣稅額的目的。
- 以「上下分離」方式持有鐵路資產的「第三種鐵道事業者」
空殼公司是一個中性的名字,這視乎持有人的用心,例如用以騙人入股,說有大生意,結果是「零」。或開設空殼公司招聘,向求職者收取費用後結業以騙財。如此「空殼」,非公司之罪。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定義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定義空殼公司(shell company),指缺乏(或仅有名义上的)主营业务,且(1)没有或仅有名义上的资产;(2)资产仅由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组成;或(3)资产由任意数量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名义上的其他资产组成。[3]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 ^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學術名詞暨辭書資訊網. terms.naer.edu.tw. [2022-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4).
- ^ 存档副本.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 ^ 存档副本.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a shell company has no or nominal operations and either: (i) no or nominal assets; (ii) assets consisting solely of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or (iii) assets consisting of any amount of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nd nominal other ass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