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

中華民國立法院正副院長的相關選舉法律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是為中華民國立法院院長副院長選舉所定的相關法規[1][2]。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該辦法在中華民國法律位階中,屬於最低的命令階層[3]。該辦法公佈於1948年5月15日,最後一次修訂於1996年7月2日,該辦法基於中華民國之根本大法—《中華民國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立法院「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之,全體立法委員均為當然候選人」,根據該辦法延伸出《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投票及開票辦法》。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
狀態:施行中
施行日期1948年5月15日
修正次數6
最新修正1996年7月2日
法規類別
母法憲法第66條
立法
參考文獻
所有條文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
沿革法規沿革
相關資訊
相關法規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投票及開票辦法
重要記事
  • 1948年5月15日由中華民國立法院第一屆第一會期第四次預備會議所通過
  • 1996年7月2日中華民國立法院第三屆第一會期第二十六次會議修正通過新增第8條條文

立法背景

 
第一屆立法院席次分布圖:
  中國國民黨(716)
  中國民主社會黨(17)
  中國青年黨(6)
  無黨籍(20)

國共內戰擴大,國內急於要求民主憲政國民政府為安撫民心,《中華民國憲法》於1947年12月25日起正式頒佈實行[4],自1948年首次召開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5],由蔣中正所領導的中國國民黨執政黨,1948年5月15日,第一屆立法院在其第一會期第四次預備會議中,按照母法憲法66條規定,通過《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後天1948年5月17日,行憲後的第一任立法院院長誕生,由中國國民黨籍的孫科所擔任,但實際按照《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中的正副院長同日選以及2月1日就任,在全面改選[6]後的第二屆正副院長選舉才開始。

條文內容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條文中,法條共有9條,以下為1996年最後一次修法後,法條的內容說明:

  • 第1條:根據憲法第66條規定,立法院院長立法院副院長由全體立法委員互相選舉而產生,且全體立法委員皆為其候選人。
  • 第1-1條:關於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應於每屆新立法院選出後的同年2月1日,立委在當日報道,並宣誓就職,一同舉行其選舉。
  • 第2條:立法院正副院長的選舉,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5條規定,必須出席三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才可以舉行。
  • 第3條: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須分別舉行。
  • 第3-1條:正副院長選舉時的選舉會議,由全體立法委員推選出臨時主席來主持會議,由資深立委主持,資歷相同則以較年長的立委主持。
  • 第4條: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皆以立法委員出席數過半數者當選。若無人達到以上規定,則就以第一輪票數較多的兩名候選人重新投票,如有較多票數的,但有同票數的候選人,一併列入第二輪選舉。
  • 第5條:立法院正副院長的選舉票上,各印出所有立法委員的姓名,並由全體立法委員各自圈選其候選人。第二輪選舉票上,各列印出票數較多的兩位及同票數的候選人,並由全體立法委員各自圈選其候選人。
  • 第6條:在立法院正副院長的選舉當中,投開票的監察委員,由各立法委員擔任。
  • 第7條:立法委員互相選舉立法院長,以及開票的規則,由另外的法條所規定。
  • 第8條:立法院正副院長的改選,須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所提議,並由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立法委員同意並通過,才得以重新選舉立法院的正副院長;立法院正副院長的任期至其立法委員任期結束為止。
  • 第9條:本辦法經由立法院院會通過之後實施。[7][8]

重大修訂

  • 1948年(民國37年)5月15日立法院第一屆第一會期第四次預備會議通過《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9]
  • 1996年(民國85年)7月2日立法院第三屆第一會期第二十六次會議修正通過新增第8條條文[9]

參考文獻

  1. ^ 卓冠齊. 立法院長不只是敲槌 如何選出、重要職權一篇看懂. CNA中央社. 2024-01-15 [2024-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15) (中文). 
  2. ^ 陳昭容. 立法院長選舉提名、表決、職權、任期與罷免 重點整理一次看. yahoo新聞. 2024-02-01 [2024-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5) (中文(臺灣)). 
  3. ^ 錢建榮. 錢建榮專欄:給法官補上一堂憲法與法緒課. 風傳媒. 2014-10-05 [2024-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8) (中文). 
  4. ^ 青年日報社. 【社論】行憲紀念日 國軍矢志捍衛民主價值. 青年日報. 2023-12-25 [2024-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0) (中文). 
  5. ^ 立法院簡史. 立法院. 2019-04-12 [2024-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8) (中文). 
  6. ^ 1987年 為了推動國會改革 連火車都擋下來了. 民報 (2014年). 2016-02-12 [2024-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1). 
  7. ^ 財訊新聞中心. 國會小知識》立法院長可以被罷免嗎?一文看懂如何選出?職權範圍、歷屆立法院長是誰. 財訊新聞中心. 2024-01-16 [2024-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8) (中文). 
  8. ^ 李鴻典. 藍綠白都力爭 立法院長不是只有敲槌!如何選、重要職權一次看懂. 三立新聞網. 2024-02-01 [2024-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3) (中文). 
  9. ^ 9.0 9.1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沿革).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4-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9) (中文).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