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英荷戰爭

第二次英荷战争荷蘭語Tweede Engels-Nederlandse Oorlog;英語:Second Anglo-Dutch War,1665年-1667年)是四次英荷战争中的第二次,是英格兰王国以及荷兰共和国爆发的海战,战争的起因是贸易问题。最终荷兰海军给英国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战争以荷兰的胜利告终。双方最终签订《布雷达和约》。

第二次英荷战争

英国与荷兰船队的一次战役
日期1665年-1667年
地点
结果 荷兰胜利并签订《布雷达和约
参战方
 荷蘭共和國
丹麦 丹麦-挪威
 法國
 英格蘭
明斯特采邑主教区英语Bishopric of Münster
指挥官与领导者
荷蘭共和國 米希尔·德·鲁伊特
荷蘭共和國 雅各布·范瓦瑟纳尔·奥布丹英语Jacob van Wassenaer Obdam
荷蘭共和國 彼得·德·比特英语Pieter de Bitter
荷蘭共和國 科内利斯·德·维特英语Cornelis de Witt
荷蘭共和國 威廉·约瑟夫·范根特英语Willem Joseph van Ghent
丹麦 克劳斯·冯·阿勒费尔特英语Claus von Ahlefeldt
法蘭西王國 若瑟·德·拉·巴尔英语Joseph-Antoine de La Barre
英格兰 约克公爵詹姆斯
英格兰 托马斯·泰德曼英语Thomas Teddeman
英格兰 第一代阿尔伯马尔公爵乔治·蒙克
英格兰 莱茵河的鲁普雷希特亲王
兵力
131艘船只 139艘船只
伤亡与损失
约5150人阵亡
约3000人受伤
23艘战船受损
约7200人阵亡
约7000人受伤
29艘战船受损

背景

英国在第一次英荷战争取胜后,迫使荷兰承认《航海条例》的合法性。该条例对外国海运进行了诸多限制,严重阻碍了荷兰资本主义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打破荷兰人的海上垄断,英国凭借强大的海军力量,强行占领了荷兰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今纽约)。这一军事行为引起了荷兰的不满,双方再度爆发战争。

战争过程

英国皇家海军在战争初期占据优势,但是没有将优势转化为胜利。双方很快就陷入拉锯战。在战局胶着之时,荷兰与法国和葡萄牙结成了联盟。1666年4月至1667年2月,法军攻占英国西印度群岛的三个殖民据点。1667年6月,荷兰海军趁英军不备,突袭麦德威(英国地名),击沉并俘获英国战舰多艘。此外,英国在沿海地区的主要城市被荷兰大炮摧毁,首都伦敦也遭到炮击。英国被迫与荷兰进行和谈。同年7月31日,双方签订了《布雷达和约》,标志着战争的结束[1]

布雷达和约

该和约对领土和殖民贸易作出了一些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 英国放弃荷属东印度群岛方面的权益
  • 归还英属南美洲的苏里南
  • 荷兰割让哈德逊河流域和新阿姆斯特丹
  • 荷兰承认英国在西印度群岛的统治地位
  • 英国放宽《航海条例》[2]

在领土方面,英荷双方得失大致相当,但由于英国放宽了《航海条例》,实际上承认了战争的失败。

影响

第二次英荷战争使殖民贸易的天平再度向荷兰倾斜。战后英国人民将此次失败视为奇耻大辱,准备向荷兰人复仇,这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下一次战争的爆发。而荷兰则商业重新迅速发展。表面上,荷兰获得了巨大利益,但这也使荷兰进一步承认了《航海条例》的合法性并自觉遵守。由于英国尚处于资产阶级革命之中,资本主义发展迅速,所以荷兰的军事实力很快就被英国超过并在下一次战争中落败,商业最终衰落。

战局分析

荷兰能够取得胜利有如下主要因素:

 
1666年伦敦火灾
  • 第一次英荷战争后,荷兰效仿英国的海军战术并且大量制造舰船。荷兰的海军实力在战前已经有了飞速的提升。
  • 法国、葡萄牙与荷兰结盟。前者对英国的威慑力尤其大。为了防范法军袭击,英国不得不调用大量海军。
  • 由于克伦威尔不断对外用兵,英国国内士气低迷,财政出现赤字。
  • 英国海军的一些舰船年久失修,战前实力已有所下降。
  • 战争时黑死病正在英国伦敦地区流行,仅伦敦就有超过10万人因此死亡。
  • 1666年,伦敦爆发火灾。大火整整烧了4日。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200万英镑,超过两次对荷战争军事开支之和。

参见

参考资料

  1. ^ 杨豫. 三次英荷战争的经过: 41. 1984 (中文). 
  2. ^ 江乐兴. 英国简史. 北京: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2017: 129. ISBN 978-7-5639-4957-1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