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雅各布·巴霍芬
约翰·雅各布·巴霍芬(Johann Jakob Bachofen,1815年12月22日—1887年11月25日),瑞士法学家和人类学家。1841~1845年任巴塞尔大学罗马法史教授,1842~1866年任巴塞尔的刑庭法官。曾论证群婚制与母权制的存在,以及从群婚制到对偶婚的过渡形式。[1]所著《母权论》(1861),被认为是现代社会人类学的奠基作品,巴霍芬第一个试图把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科学地写出它的历史,并提出母权先于父权的看法。[2]
约·雅·巴霍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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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15年12月22日 瑞士巴塞尔 |
逝世 | 1887年11月25日 瑞士巴塞尔 | (71歲)
国籍 | 瑞士 |
知名于 | 《母权论》 |
科学生涯 | |
研究领域 | 罗马法、人类学 |
参考文献
- ^ 辞海编纂委员会. 《辞海》(1999年版) (M) 1.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0: 1656页. ISBN 7-5326-0630-9.
- ^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第二卷》 (M) 1.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9年4月: 116页. ISBN 7-5000-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