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養
罷養是指一個家庭在領養了子嗣之後跟養子或養女終止領養的關係。在過去,由於領養或過繼主要是為了宗廟的延續,所以被過繼的兒子一旦沒有子嗣,可能會被領養的家庭罷養,而要回到原生的家庭去。在戶籍記錄上,罷養者的名字只要在戶籍冊上用雙刪除線刪除,再補上「罷養」字句即可。
歷史上罷養的例子
朝鲜王朝之延齡君(연령군,1699年-1719年)與妻子商山郡夫人金氏無子,所以先後收養了商原君及洛川君(낙천군)為子。不幸二人亦不育,故被罷養。後來朝廷又為其追認後嗣恩信君,恩信君又有養子南延君,南延君的孫子是朝鮮末代君主朝鮮高宗。
外部連結
- 朴齊純,(1909年),內部訓令第39號:民籍法執行心得,首爾大學奎章閣韓國學研究院。(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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