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纽约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1](引用时缩写为N.D.N.Y.)是美国94个、纽约州4个联邦地区法院之一。该法院审理后的案件需上诉至第二巡回法院,专利及《塔克法案》相关的案件需上诉至联邦巡回区法院。
美国纽约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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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N.Y.) | |
上訴法院 |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建立 | April 9, 1814 |
法官 | 5名 |
首席法官 | Gary L. Sharpe |
官方网站 |
纽约北区法院是之前的纽约联邦地区法院的继承者之一,后者于1814年4月9日被分割成了南北两区。北区中后又被分出西区,如今北区法院涵盖纽约上州的32个郡,其中有很多都跟加拿大接壤。
该法院在奥尔巴尼、宾汉姆顿、Plattsburgh、雪城及Utica设有法庭,在Watertown设有设施。该法院通过自动案件管理系统接受案件的审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