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廷策,字伯勲廣東廣州府东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廣東乡试举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除清流令,为政务端士望,革嚣讼,清浮粮,兴学设教,具有条法,竟以清净致理。分校乡闈,会要人属为其子地,廷策谢之,几被中伤,遂调武康。邑赋素重,民以输运为艰,力请宽减,岁省溢额米万斛,百姓德之,寻卒于官[2]

参考资料

  1. ^ 《廣東通志》
  2. ^ 《廣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