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 (老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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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寮語:ສະພາແຫ່ງຊາດ,拉丁化:Sapha Heng Xat)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一院制议会。1991年老挝通过颁布《宪法》确立它的建立,接替最高人民议会。[1]1997年12月大选后,席位增加到99个,它位于首都万象。
国会 ສະພາແຫ່ງຊາ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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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
种类 | |
领导 | |
结构 | |
议员 | 164 |
政党 | 老挝人民革命党(158) 无党籍(6) |
选举 | |
上届选举 | 2021年2月21日 |
会议地点 | |
老挝万象 |
老挝是一党执政的国家,只有一个政党老挝人民革命党具有法律允许的执政能力。大部分国会代表只有橡皮图章的作用,旨在加强立法、监督和象征能力。[2]
2016年3月20日,有149名議员通过选举产生(人選都是老撾人民革命黨員,名單由黨提出),任期5年。现任老挝国会主席是赛宋蓬·丰威汉。[3]
概况
- 建立:1991年
- 任期:5年
- 定数:149
- 制度:单位投票。17个选举区(各选举区3 - 14人选出)
职权
根据老挝1991年宪法规定,老挝国会的权利和任务包括[4]:
- 起草、通过和修改宪法;
- 审议、通过、修改或废止法律;
- 规定、修改或废止税捐;
- 审议、通过经济——社会开发战略计划和国家预算;
- 根据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提议,选举或罢免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 根据国家主席的提议,审议通过政府成员的任命或罢免;
- 根据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提议,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长;
- 根据政府总理的建议,决定建立或撤销政府各部、部级机关、省和直辖市;决定省、直辖市区域;
- 决定大赦;
- 决定核准或废止依照法律和国际程序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协议;
- 决定战争或和平问题;
- 追踪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
- 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任务。
委员会
老挝国会目前包括[5]:
- 法律委员会
- 经济、计划和财政委员会
- 文化和社会委员会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国防和安全委员会
- 外交事务委员会
最新选举
参考文献
- ^ Constitution of the Lao PDR (PDF). [2013-01-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2-19).
- ^ [[UNDP]] Governance Support. [2013-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7-30).
- ^ 新华社译名室发布的最新常用外国译名. 新华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17).
- ^ 蔡文枞.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 东南亚研究 6(1992):48-52.
- ^ National Assembly, 'Status and Roles of the Committees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2013-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