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贵贞明朝女性人物,乐平(今江西省乐平市)人。

出生的时候,父母不想要她,邻居曾姓妇人把她救回来,与儿子天福一起喂奶,想要等到长大两人成婚。天福年十八岁,父母相继去世,家道败落。胡贵贞之父将要把她抢回来嫁给富家,胡贵贞说:“我养在曾家,嫁给曾家,名为婆媳,恩同母子,怎么能以饥寒抛弃?”于是跟着从姑居住,茅屋浅窄,外人未尝见到她的相貌。其兄乘天福未婚,把她拖回家,拿求婚者的金宝笄饰给她看。胡贵贞知道不能免,暗中进入房中自缢而死。[1]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三百一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