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直隸州

臺灣清治時期行政區劃

臺東直隸州臺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為清朝才有的「直隸州制度」下的一個臺灣行政區劃。其名義上管轄範圍北起東澳溪,南抵八瑤灣,西至中央山脈;相當於今日宜蘭縣蘇澳鎮南側以及南澳鄉花蓮縣臺東縣(不含蘭嶼)及屏東縣牡丹鄉旭海村、滿州鄉港仔村一帶[1]。雖然清政府將臺灣東部全劃入臺東直隸州的管轄範圍,但實際上能控制及開發的地區很少,至1894年撰寫《臺東州采訪冊》時,實際控制範圍大致只有北起加禮宛(今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南至阿朗壹(今屏東縣牡丹鄉旭海村)的縱谷平原地帶。至臺灣割讓予日本時,州內平地人口裡面只有9%人口為漢人[2]

臺東直隸州
清治臺灣的直隸州
1888年—1895年
國家 清治臺灣
首府奉鄉水尾堡(名義州治)
南鄉卑南堡(實際州治)
人口 
• 1893年
6,000人
歷史 
• 成立
1888年
• 废除
1895年
行政分區五鄉(九堡)
今属于 中華民國臺灣

沿革

1884年(光緒十年),中法戰爭後,清朝廷再度重視臺灣,次年,臺灣建省,1887年(光緒十三年)8月臺灣省正式運作。首任巡撫劉銘傳以「轄境太廣,則耳目難周;控制太寬,則聲氣多阻。」建議重劃臺灣郡縣,於水尾設直隸知州[註 1],稱臺東直隸州,原卑南廳舊治設州同一員,花蓮港增設州判一員。1888年(光緒十四年)12月7日裁撤原駐紮卑南臺灣府南路撫民理番同知正式設立臺東直隸州。后移治今臺湾臺東縣西北卑南乡。属福建臺灣省。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清帝國根据《马关条约》割让台灣给日本後,台東直隸州仍未撤除,當地官員持續以清國或臺灣民主國續派知州維持自治,直至1896年5月日軍登陸台東為止解散。

臺灣總督府將臺東州降格成與西部縣等同的出張所,由臺南府改制的臺南民政支部管轄。隔年,臺南民政支部改為臺南縣,臺東出張所改為臺東支廳。1897年(日明治三十年)臺東支廳升格為臺東廳

年代 1887年以前 1887年-1895年 1895年起
行政區域   大清帝國  大日本帝國
福建省 福建臺灣省 臺灣
臺灣府 臺東直隸州 臺南縣
卑南廳 臺東支廳

行政區劃

過去設卑南廳時,便有人提議日後開發後可將此處改設為一府三縣,《臺灣輿圖》也將卑南廳分成三段[3]。從北到南分別是崎萊(木瓜溪以北)、秀姑巒(木瓜溪到網網溪)、卑南(網網溪以南)[3]。而根據《臺灣地輿全圖》說略,當初設臺東直隸州時,原本計畫將州域分三段,北段設花蓮港廳,中段是州治水尾[註 2],南段設卑南廳[3]。然而光緒十四年(1888年)發生大庄事件(呂家望事件),在水尾駐守的清軍被殲滅,營房、民房也遭到燒毀[註 3][3]。此事件對清朝治理臺灣東部的行動造成影響,實際上的州治移往卑南街(今臺東市),直隸州底下分設兩廳的規劃也作罷[4][3]。但日人統治後,此計劃又復出,1897年臺東支廳升格為臺東廳後,下設三辨務署,分別為管轄蓮鄉的奇萊辨務署、管轄新鄉和奉鄉的水尾辨務署,以及管轄南鄉跟廣鄉的卑南辨務署。到1901年時,廢辦務署改設支廳,原卑南辨務署分拆為廳直轄跟二支廳,整個台東廳已拆為5個政區。1909年臺東廳分出花蓮港廳,東部設三政區的規劃已完全消失,現今花東二縣的範圍也大致底定[5]

1889年(光緒十五年),臺東直隸州下設行政區劃,共分五鄉九堡[2][5]

  • 南鄉:卑南堡
  • 廣鄉:成廣澳堡
  • 新鄉:新開源堡、璞石閣堡
  • 奉鄉:水尾堡、新福堡、萬安堡、復興堡
  • 蓮鄉:花蓮港堡

歷任知州

註釋

  1. ^ 依瑞穗鄉公所簡介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1-07-26.記載,水尾是瑞穗鄉的舊名。
  2. ^ 直隸州制度下,州治附近不需設縣或廳。
  3. ^ 根據胡傳在光緒十八年(1892年)前往臺東直隸州巡視的記錄,當時水尾一帶只有四、五家居民,都是粵人[4]

參考文獻

  1. ^ 《臺東直隸州丈量八筐冊》
  2. ^ 2.0 2.1 臺東直隸州. 臺灣大百科全書. [2015-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7). 
  3. ^ 3.0 3.1 3.2 3.3 3.4 黃清琦. 《臺灣輿圖暨解說圖研究》.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010: 頁92、93. ISBN 978-986-02-4649-0. 
  4. ^ 4.0 4.1 黃美玲. 《明清時期臺灣遊記研究》. 文津. 2012-05. ISBN 978-957-668-961-1. 
  5. ^ 5.0 5.1 潘繼道. 《評介林玉茹著《殖民地的邊區:東臺灣的政治經濟發展》》. 《臺灣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2010-09, 17 (3): 190.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