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昆(?—?),西汉官员,汉武帝时任光禄大夫

天汉年间,因为战争频繁,赋役苛重,齐国(治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楚国(治今江苏省徐州市)、燕国(治今北京市)、赵国(治今河北省邯郸市)各地小规模农民起义纷起,杀郡守都尉,攻占城邑。汉武帝开始派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兵攻打,不能取胜。于是任命范昆与张德等为绣衣御史,持虎符发兵围剿。一地诛杀至一万多人。经过几年後,起义首领多被诛杀,但义军往往继续反抗。汉武帝颁布沉命法[1],规定民乱不能被镇压,负责的官吏都要被处死。各地官吏害怕被杀,于是上下瞒报。

参考文献

  1. ^ 《史记》,“於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书籍

  • 汉书》 卷九十 酷吏传第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