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历史

(重定向自荆沙市

荆州楚文化发源地,自从楚国建都自此,乃兵家必争之地,多个政权曾在此建立政权

东周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建都于城,又称纪南城,位于现今荆州古城公里处。

公元前9世纪初叶,周夷王年间,楚国君熊渠长子熊无康为句亶王,句亶国地理位置即后来的都一带。公元前689年楚文王即位,将国都丹阳(今荆州城北五千米外纪南城),至公元前278年白起,楚国连续二十代王在此建都400余年。

秦汉时期

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分郢置南郡江陵县。秦末楚汉相争项羽立其部将共敖临江王,都于江陵。敖死,其子共尉嗣。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使将军刘贾及太尉卢绾击杀共尉,临江国除,复于江陵置南郡,分江陵县,置郢县。汉景帝时,先后封其子刘阏刘荣于江陵为临江王,阏、荣死,国除,复为南郡。王莽改制时,更南郡名南顺,江陵县名江陆县,郢县为郢亭,但不久即恢复江陵本称。东汉建初三年(公元78年),汉章帝徙其弟钜鹿王刘恭为江陵王。元和二年(85年),江陵乃复为南郡。

三国时期

荆州在三国时期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军事战略地位。东汉末年荆州为荆州牧刘表管辖,之后为曹操孙权刘备互相攻伐并轮流占据,并留下了刘备借荆州与关羽大意失荆州等脍炙人口的典故。

两晋时期

,复于此置南郡江陵县,辖属荆州刺史部东晋元帝南渡(318年),曾在江陵境内设云中县九原县定襄县宕渠县、广牧县、新丰县6个侨县,并设新兴郡统辖,这些侨郡侨县位置大致在当时江陵县东部即现在江陵县沙市区岑河镇潜江市西部龙湾镇张金镇一带地区。东晋时荆州刺史治所,初犹迁徙不定,太元十四年(389年),刺史王忱治江陵,从此不复迁徙江陵城由此又称荆州城。

南北朝时期

齐中兴元年(501年)3月,齐和帝萧宝融在江陵建都,自立为帝,史称西齐。552年11月梁元帝萧绎即帝位于江陵,554年11月西魏发兵入江陵,元帝降而被杀,梁都江陵3年而国除。后梁宣帝大定元年/西魏恭帝二年(555年)正月,萧?在江陵称帝,改元大定,史称后梁,西魏设江陵总管府监督。同年在江陵境内今白鹭湖一带置华陵县;后又在华陵县南置鄀州,同时置云泽县属之。后周时改华陵县为紫陵县。隋开皇二年(582年),因与后梁联姻,罢总管府;开皇七年(588年),并后梁,又置江陵总管,废新兴郡;十一年(592年),省安兴县入广牧县。仁寿初复称安兴县。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将后梁所置鄀州及云泽县并入紫陵,又省定襄并入安兴。大业十四年(618年),萧?后裔铣称梁帝,徙都江陵,是为隋后梁。唐武德四年(621年),萧铣降唐。

唐、五代、宋时期

唐、五代、宋属江陵府。唐初,废紫陵县入江陵。贞观十七年(643年),省安兴县入江陵。至此,东晋以来侨置郡县及南北朝时析江陵增置州县均归入江陵。上元元年(760年)升荆州为江陵府,建为南都。同年析江陵置长宁县。次年,省枝江并入长宁。大历六年(771年)省长宁复置枝江县。五代十国时,江陵为荆南国都(或称南平国)。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析江陵白洑巡置潜江县。

元明时期

元属中兴路。明、清属荆州府,明朝时,江陵在龙湾市、沙头市、郝穴、虎渡口设巡检司。洪武十一年(1378年)建湘王府,建文元年(1399年)除;永乐元年(1403年)辽王府自辽东广宁(今辽宁北镇县)迁于此,隆庆三年(1569年)除;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建惠王府,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据江陵,惠王常润出逃,王府遂废。

清时期

清朝江陵分为五汛,即捕汛(现荆州区长江以北范围)、龙汛(潜江市龙湾、徐李、张金一带)、虎汛(原江陵县长江以南虎渡河一带)、鹤汛(现江陵县马家寨、熊河以东的地区)、沙汛(即现沙市区及江陵县西部)。并于丫果驿设置县丞署,郝穴设主簿署,沙市、龙湾、虎渡口设巡检司。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于江陵置湖北驻防将军府,是为全国十三大将军府之一。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裁荆州府,江陵属省直辖。1913年,湖北分道,江陵属荆宜施鹤道。1914年,改为荆南道,江陵属之。1915年,属荆宜道。1927年,又属省辖。1932年,属省第七行政督察区。1936年,改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曾扶持建立伪江陵县政府,驻沙市。至民国34年(1945年)随日军投降而瓦解。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内均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区、乡政权。当时,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江陵县政府同驻荆州城。

近代行政区划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荆州专区。1949年7月15日,沙市划出建市。1953年将县属埠河区划隶新成立的荆江县(1955年并入公安县)。1954年将张金、徐李两区划给潜江县。

1962年11月28日,荆州专署将沙市民主公社全部、和平公社5个大队、荆江公社1个大队和机械农场3个分场划归江陵县。 1985年9月10日,江陵县的1乡(锣场乡)13村(锣场乡的8个村、郢东乡的4个村和岑河乡的1个村),面积36.7平方千米,人口1.4万余划归沙市。

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复国函[1994]99号(节选):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江陵县,设立荆沙市(地级),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沙市区北京路。荆沙市新设沙市区、荆州区和江陵区(1998年降级为)。荆州地区在1994年与原沙市市合并后,短时间内名称为荆沙市,后更名为荆州市。原荆州地区除江陵县公安县监利县洪湖县石首县松滋县外,辖天门县潜江县、沔阳县(后更名仙桃县)、洪湖县京山县钟祥县。1994年之后,天门县、潜江县、仙桃县分别撤县建市,并脱离荆州市管辖,京山县与钟祥县则划归邻近的荆门市管辖。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