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谷春
生平
萬谷春是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江西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吳縣知縣,以清廉自矢,親自收足糧餉,又搜括義租幣而不擾民,每年省下民間一千八百綸銀,同時解決葦典櫃舖役等弊政,並嚴懲部下窩訪貪污,縣民將其事蹟勒入士民德政碑中。天啟五年(1625年)陞兵部主事,再陞兵部職方司員外郎,崇禎四年(1631年)出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兵備金衢[2],調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兵備西川,陞陝西按察司副使、兵備關西,管轄鳳翔、平涼二府勤勞有功,孫傳庭的薦疏有「復五城於殘破,易風鶴為澤雁」等稱讚他的句子,其後因事罷歸。他個性穩重,喜怒不形於色,論事井井有條,教導學生有法[1]。
引用
- ^ 1.0 1.1 康熙《萊陽縣志·卷八·人物志》:萬谷春,字汝水,三十七都籍,己酉舉人,己未進士,初任蘇州府吳縣知縣,下車清慎自矢;吳中賦重,奸詭百出,春覈良頑峻期限,始終不藉他手,課不負而民安之。又萬曆末年加派孔棘,春悉搜括義租幣,餘諸項無礙,拒解不擾民,歲省民間綸銀乙千八百餘兩;又葦典櫃舖役諸弊、嚴治窩訪打行積蠧,具勒士民德政碑中。陞兵部職方司,轉金衢道,尋調西川道,又陞關西,轄鳳平二府勤勞有功,孫制院薦疏有「復五城於殘破,易風鶴為澤雁」等語,皆道其實云。末年以老友有學行薦之,朝廷試不中程遂為所累罷歸,生平靜重有威,喜怒不形于色,論事言約理辨,教人井井有法,真先正典型也。
-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四十三》:(崇禎四年二月甲寅)……兵部員外萬谷春為浙江□□道右參政……
參考文獻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三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四十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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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袁熙臣 |
明朝吳縣知縣 1619年-1625年 |
繼任: 梁方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