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國用(1579年—1640年),正甫靜原江西金溪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蔡國用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進士。由中書舍人御史天启五年(1625年)陳時政六事,詆葉向高趙南星,而薦亓詩教趙興邦邵輔忠姚宗文等七人,魏忠賢喜,矯旨褒納。但不久即因事得罪魏忠賢,被罷官。

崇禎元年(1628年)後為工部右侍郎。督修都城時,需石甚急,因建議取牙石用之,而受大用。

崇禎十一年(1638年)六月,朝廷要推舉閣臣,蔡國用人望輕,並沒有獲得推薦,而由崇禎帝特旨任禮部尚書,入閣辦事。後累加少保,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崇禎十三年(1640年)六月卒於官,贈太保文恪[1]

評價

明史》稱蔡國用居位清廉謹慎,但與同列張四知皆庸才,碌碌無所見。

陳盟雪《崇禎內閣行略》評價曰:「國用醕謹之士,無他才能,遭値際遇,遂至破格,亦適逢其會。」

参考资料

  1. ^ 《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九》:蔡國用,金溪人。萬歷三十八年進士。由中書舍人擢御史。天啟五年陳時政六事,詆葉向高、趙南星,而薦亓詩教、趙興邦、邵輔忠、姚宗文等七人,魏忠賢喜,矯旨褒納。尋忤珰意,勒令閑住。
    崇禎元年起故官,屢遷工部右侍郎。督修都城,需石甚急,不克辦。國用建議取牙石用之。牙石者,舊列崇文、宣武兩街,備駕出除道者也。帝閱城,嘉其功,遂欲大用。十一年六月,廷推閣臣,國用望輕,不獲與,特旨擢禮部尚書,入閣辦事。累加少保,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十三年六月卒於官,贈太保,謚文恪。國用居位清謹,與同列張四知皆庸才,碌碌無所見。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