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瑜(15世紀—16世紀),純卿浙江金華府東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蔣瑜中式壬午科浙江鄉試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成進士[2],獲授鄱陽知縣,當時正值水災決堤,衝擊田禾,他就築堤連綿數百丈,人稱為「蔣公堤」。嘉靖十一年(1532年)陞任福建道監察御史[3],巡按湖廣,有數百人逃獄斬關而出,他用計一日就抓獲,其後又在荒年上奏免一半田租,人民彈冠相慶[1]

引用

  1. ^ 1.0 1.1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七·人物志五》:蔣瑜 字純卿,嘉靖丙戌進士,授鄱陽令,值巨浸衝決田禾,瑜為築堤袤延數百餘丈,人稱「蔣公堤」;後以御史巡按楚中,有叛獄數百人斬關而出,瑜授計一夕悉擒,又以歲歉收奏免田租之半,民祝賀焉。 〔康熙府志〕
  2. ^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三·人物志一》:舉人……嘉靖元年壬午 蔣瑜 丙戌進士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八》:(嘉靖十一年五月)癸丑選授太常寺博士王昺、行人周汝員、馮震、蔡靉、柯喬、宋茂熙、白賁、曾守約、李實、楊爵、李鳳、張子立、楊春芳、知縣沈一定、王橋、鄒堯臣、蔣瑜俱試御史理刑,昺、一定河南道,汝員、靉浙江道,震、喬貴州道,茂熙雲南道,賁廣西道,守約江西道,實、橋、堯臣陜西道,爵山東道,鳳、子立湖廣道,春芳、瑜福建道。

參考文獻

  •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三·人物志一
  •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七·人物志五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八
官衔
前任:
徐俊民
明朝鄱陽縣知縣
1530年-1532年
繼任:
徐進
前任:
竇人
明朝南陽府通判
嘉靖年間
繼任:
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