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姬 (齊國)

齊威王姬妾

虞姬(?—?),名娟之[1]中國戰國時代齊威王的姬(夫人以下妾的稱號),為人有賢德,善巧言。生平事跡見載於西漢劉向列女傳·辯通傳》。

生平

虞姬是齊威王的姬妾。齊威王初即位的時候,曾經有一段怠政時期,九年不主事治政,而將大事委託於朝中大臣,故此齊國受到附近諸侯的侵凌。當時齊國佞臣周破胡專權,嫉賢忌能。經常中傷賢良的即墨大夫,而對於無能的阿大夫則日加讚頌。虞姬看到這種情況,便向齊威王說:「周破胡是讒諛小人,必須黜退。齊國境內有一位北郭先生,為人賢明正直,可以置為側近。」[2]周破胡知道這件事後,便散佈謠言指虞姬年幼未成為齊威王的妾時,曾經與北郭先生有私通姦情。齊威王果然對虞姬產生疑忌,下令將虞姬軟禁於九層高臺上,命有司嚴加逼問。周破胡索性賄賂有司主管,要令虞姬罪成,有司主管便胡亂編造一份對虞姬不利的供詞呈給齊威王。

然而齊威王從供詞中看出破綻,於是親自召見虞姬問話,虞姬便向齊威王說:

「臣妾娟之能夠受到父母賜予身體,生於天地之間,來到這顯貴的地方服侍明王(即齊威王),一切起居飲食都侍奉周到,至今已有十多年了。臣妾一片誠心,只想為您訴說真心話,卻被奸邪之徒所排擠,心意湮沒於百重之下,誰知今天大王卻再次召見臣妾更跟臣妾對話。臣妾聽聞玉石掉在泥土裡也不會被污損,柳下惠為寒苦的女人添衣,也不會起淫亂的慾念。這是因為他們一直都積累著清譽,才不會被別人所懷疑。經過田不應整理鞋子,經過園不應整理頂冠,但臣妾卻沒有避嫌,這是臣妾的第一條罪。後來臣妾受到誣陷被困,有司受奸邪之人唆使賄賂,一番心意被別人遮蔽冒充,不能為自己剖白。臣妾聽說寡婦在城邊大哭,城郭會為之崩塌;亡國的士大夫於市集中感嘆,市集會因而停業。真正發自內心的誠意,可以連城郭和市集都受到感動。然而臣妾所受的冤屈非常明顯,卻只能獨自一人於九層高臺上號哭,都沒有人為臣妾出言救助,這是臣妾的第二條罪。既然臣妾的名譽已受到污損,又背負著這兩條罪名,在情在理都不應再苟存於世。臣妾之所以保留殘命,只是想洗脫污名罷了。冤屈之事自古已有,尹伯奇被放逐在野,申生被迫自殺,二人明明以孝順見稱,卻反而遭到殘害。臣妾既然必須要死,也不願再重複說這些話了,只願大王聽取臣妾最後的勸誡。目前群臣之中,就以周破胡最為奸邪。如果大王您仍不親自主政,國家形勢實在是岌岌可危啊。」[3]

齊威王聽到虞姬的一番肺腑之言後醒悟過來,於是下令釋放虞姬,將虞姬獲釋的消息廣泛發佈於朝中及城中,封即墨大夫為萬戶侯,對周破胡及阿大夫處以烹刑,接著起兵重奪之前被鄰國諸侯所侵攻的土地。齊國上下看到齊威王一連串的積極行動,盡皆震懼,朝中臣僚知道阿大夫被烹殺後,從此不敢掩飾罪行及過錯,各自盡其職、守其分,使齊國得到大治。

評價

  • 劉向列女傳·辯通傳·齊威虞姬》:「君子謂虞姬好善。云:『既見君子,我心則降。』此之謂也。」又作頌:「齊國惰政,不治九年,虞姬譏刺,反害其身,姬列其事,上指皇天,威王覺寤,卒距強秦。」

備註

  1. ^ 列女傳·辯通傳·齊威虞姬》:「虞姬者,名娟之,齊威王之姬也。」
  2. ^ 列女傳·辯通傳·齊威虞姬》:「虞姬謂王曰:『破胡,讒諛之臣也,不可不退。齊有北郭先生者,賢明有道,可置左右。』」
  3. ^ 列女傳·辯通傳·齊威虞姬》:「虞姬對曰:『妾娟之幸得蒙先人之遺體,生於天壤之閒,去蓬廬之下,侍明王之讌,泥附王著,薦床蔽席,供執埽除,掌奉湯沐,至今十餘年矣。惓惓之心,冀幸補一言,而為邪臣所擠,湮於百重之下,不意大王乃復見而與之語。妾聞玉石墜泥不為汙,柳下覆寒,女不為亂。積之於素雅,故不見疑也。經瓜田不躡履,過李園不正冠,妾不避,此罪一也。既陷難中,有司受賂,聽用邪人,卒見覆冒,不能自明。妾聞寡婦哭城,城為之崩。亡士歎市,市為之罷。誠信發內,感動城市。妾之冤明於白日,雖獨號於九層之內,而眾人莫為豪釐,此妾之罪二也。既有汙名,而加此二罪,義固不可以生。所以生者,為莫白妾之汙名也。且自古有之,伯奇放野,申生被患。孝順至明,反以為殘。妾既當死,不復重陳,然願戒大王,群臣為邪,破胡最甚。王不執政,國殆危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