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際可
許際可(16世紀—16世紀),河南汝寧府固始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許際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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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代州知州 | |
籍貫 | 河南汝寧府固始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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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許際可是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湖廣鄉試舉人,授黃陂知縣[2],改任新城知縣[3],陞南京戶部主事,因事貶為華州同知,清廉而懇切,愛民行實事,禮遇士大夫,亦剛正守法,隆慶二年(1568年)陞兗州通判,調為濟南同知[4],官至代州知州[5]。
引用
參考文獻
- 乾隆《重修固始縣志》·卷十八·選舉表上
- 康熙《黃陂縣志》·卷六·秩官志
- 民國《(河北)新城縣志》·卷五·地事篇
- 萬曆《華州志》·卷十三·官師列傳
- 道光《濟南府志》·卷二十七·秩官五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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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河圖 |
明朝黃陂縣知縣 嘉靖年間 |
繼任: 王朴 |
前任: 丁資 |
明朝直隸新城縣知縣 1564年-1565年 |
繼任: 彭好古 |
前任: 李佐 |
明朝華州同知 嘉靖年間-1568年 |
繼任: 文希韓 |
前任: 楊守 |
明朝兗州府通判 1568年-隆慶年間 |
繼任: 包大爟 |
前任: 牛若愚 |
明朝濟南府同知 萬曆年間 |
繼任: 蔣士元 |
前任: 葉露新 |
明朝代州知州 1571年-1573年 |
繼任: 劉延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