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鼎臣 (萬曆丁未進士)
許鼎臣(1585年—1640年),字爾鉉,號定于[1],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許鼎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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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山西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籍貫 | 直隸常州府武進縣 |
字號 | 字爾鉉,號定于 |
出生 | 萬曆十三年(1585年)六月十四日 |
逝世 | 崇禎十三年(1640年) |
配偶 | 娶馮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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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三十一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六十九名,三甲第二百三十名進士。吏部觀政,三十七年(1609年)授行人司行人,四十六年(1618年)升吏部考功司主事,同年調文選司主事,升驗封司員外郎,四十七年(1619年)調考功司員外郎、文選司員外郎,乞歸養,天啟三年(1623年)考察,六年(1626年)謫江西布政使司理問,同年升行人司左司副、光祿寺丞,忤魏忠賢,七年(1627年)罷職閒住。崇禎四年(1631年)起復為光祿寺少卿,五年(1632年)九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2],與宣大總督張宗衡不合,被其構陷,六年(1633年)七月罷職歸里,家居七年,十三年(1640年)卒[3]。
著作
著有《五有堂詩文集》。
家族
曾祖許惠,禮部儒士;祖父許御,庠生;父許繩武,號惺劬[4],庠生。母錢氏。具慶下。弟許鼎元[5]。
子許之漸,字儀吉,號青嶼,順治十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遷江西道監察御史,以事被劾削籍,後事雪復官。遂不仕,歸里,徜徉林下,年八十八卒[6]。
參考書目
-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许鼎臣,定于,诗三房,乙酉六月十四日生,武进人,丙午乡试一百三十一名,会试六十九名,三甲二百三十名,吏部政,己酉授行人,戊午升吏部考功司主事,本年调文选司,本年升验封司员外,己未调考功司,调文选司,本年归养。癸亥京察,丙寅降江西理问,升行人左司付,本年升光禄寺丞,丁卯闲住。辛未起北光禄寺少卿。曾祖惠,礼部儒士;祖御,庠生;父绳武,庠生。
- ^ 崇禎五年九月,以光禄寺少卿许鼎臣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提督雁门等关。
- ^ 《蘇州府志》:许鼎臣,字尔铉。曾祖惠,语在《义行》。鼎臣万历三十五年进士,起家行人司,迁吏部。时诸务渐弛,鼎臣于宗社安危诸大政,陈奏剀切,疏再三上,得请乃还。以见愠群小,坚请归养。母患背疮,口为吮血,拭沐傅膏,不委媵婢手。居家十载,起光禄丞。魏忠贤用事,鼎臣廷抗之,予间归里。崇祯初,起本寺少卿。诸莫敢横索,节省以万计。流贼躏晋窥豫,帝以鼎臣知兵,巡抚山西,单骑就道,陈便宜六事,首列蠲租以恤穷民,使民不从贼;增饷以募勇敢,便兵不扰民。驻汾州督战,杀贼甚众。复有短毛贼攻交城急,鼎臣救之,贼解围走。劾罪帅尤某,以金赂当路,欲饰败以为功,鼎臣独不可,疏略云:“诸将皆可言功,微臣但知有罪”,由是憾者益众。疏上,请赈不得,请蠲徵又不得,又请察被兵州县量蠲,又请留赎穀赈饥,皆不报。未几,命协剿豫寇,以和顺等县处山间,接壤中州,檄兵驻防,而直指竟撤使,旋省监臣罢归。在晋甫十月,先后凡八十余疏。好施予,里中婚丧待以举事者甚众。奖掖后进,汲引单寒无少德色。
- ^ 丁紹軾《賀許惺劬年伯六十序》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
- ^ 《武進縣志》
- 《明熹宗實錄》
- 《江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