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鼎臣 (萬曆辛丑進士)

許鼎臣(?—?),河南汝寧府固始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河南乡试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初授庆阳府推官,擢户部主事,榷临清鈔关,三十七年九月,撫寧侯朱继勋自南京守备回至临清,時任鈔关主事的許鼎臣征其税,留之数日,继勋愤恚,投水而死,許鼎臣被免官回籍听堪[1]。三十九年京察被处以浮躁而降级。后起復,累官至南京兵部郎中,四十六年升山东兖东道佥事[2],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升浙江右参议,尋轉左。天启二年以糾察被罢斥。崇禎元年起升陕西河西道副使[3]。四年,再起为江西副使[4],累官陕西参政[5]

参考文献

  1. ^ 万历三十七年九月,抚宁侯朱继勋自南京守备回至临清溺死,坐钞关主事许鼎臣勒税覊留,恨恚投水。山东抚按奏闻,户部以事连榷司,请行查勘。奉旨:许鼎臣回籍听勘,事关勋臣,巡按官作速明白具奏,不得回护。
  2. ^ 万历四十六年五月癸卯,升陕西右布政王之采为左布政备兵固原,湖广参政李右谏为山东兖东道参政,南京兵部郎中许鼎臣为山东兖西道佥事,原任文选司主事赵国琦为浙江嘉湖道参议,兵部郎中蔡立敬为浙江温处道参政。
  3. ^ 崇禎元年十一月,浙江右參議許鼎臣為陝西按察司副使。
  4. ^ 崇禎四年四月,起原任參議許鼎臣為江西副使。
  5. ^ 《固始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