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大悲
生平
在黄州府上中学时与同学宛思演、梅宝玑等组织“证人学会”宣传革命。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至漢口,任《漢口商務報》主筆。后成为湖北地区革命团体群冶学社、振武学社等骨干。1911年(宣統三年)和蔣翊武等在武昌組織文學社,編《大江報》,因刊大江报案而被捕入獄。武昌起義後,主持漢口軍政分府。
1913年二次革命失敗,流亡日本,參加中華革命黨,后潛回上海。1915年12月16日,在上海被捕[1],监禁于租界內[2],1916年7月27日获释[3]。1920年冬,任广州军政府大本营宣传员,1924年擁護孫中山實行三大政策。曾任国民党第一、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任候补中央执行委员。
1926年隨國民黨北伐軍到武漢,同年10月中央黨部政治會議主席頒佈《湖北臨時政治會議條例》,湖北臨時政治會議任麥朝樞為秘書處處長,郭沫若為教育科長,劉感藻為民政科長,詹為建設科長[4],並兼任政務委員會委員、财政委员会委员。1927年春任湖北省政府財政廳長。1927年11月,国民党桂系軍閥占领武汉,詹遭受通缉,12月17日在日本租界被日巡捕和桂系武汉卫戍司令胡宗铎逮捕,当晚以“密谋暴动”罪名殺害,同时被杀害的还有湖北省政府教育厅长李汉俊。
来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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