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淮(1501年—?),字禹匯,號三洲,直隸河间府任丘縣民籍,高陽縣(今河北省高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謝淮
大明巡撫寧夏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直隸保定府安州高陽縣
直隸河間府任丘縣民籍
字號字禹匯,號三洲
出生弘治十四年(1501年)十月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卞氏,継娶卞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順天府鄉試舉人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順天府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二甲二十六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榷税荆州,升郎中,累官陕西按察司副使,三十三年十月因进表还任违限,被御史提问。累升河南右布政使,三十八年十二月升山西左布政使,三十九年九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3]。依附權臣嚴嵩,四十一年正月為都給事中丘橓彈劾[4],坐免[5]

家族

曾祖謝聚;祖父謝鎮;父謝倣。母王氏。慈侍下。兄謝溱。弟謝江、謝洧[6]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李其旋、嚴宗嘉《高陽縣志·卷三》:謝淮,字三洲,戊戌,授工部主事,歷巡撫寧夏右副都御史,進階二品,諭祭葬。
  4.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五》:嘉靖四十一年正月,户科都给事中丘橓劾奏应天府尹孟淮、宁夏巡抚谢淮前为山西布政使,与霍州知州禇相、阳城县知县卢修可并著贪声,而巡抚杨宗气、巡按杨储紏劾不及,乞并赐黜罚以彰公道。 上从部拟,留孟淮用,令谢淮致仕,相、修可闲住,夺宗气、储俸各三月。
  5. ^ 《明史·卷二百二十六》:丘橓,字茂實,諸城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由行人擢刑科給事中。……帝久不視朝,嚴嵩專國柄。橓言權臣不宜獨任,朝綱不宜久弛,嚴嵩深憾之。已,劾嵩黨寧夏巡撫謝淮、應天府尹孟淮貪黷,謝淮坐免。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