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景行(1616年—1649年),翼之宛抂湖廣長沙府湘潭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譚景行七歲時父親帶他謁見禮部尚書李騰芳進膳,李騰芳出題「雖蔬食菜羹」,他走到筆食案上寫下「後世食其德而忘其報,惟聖人能報聖人」等語句,對方大感驚。到他十五歲就中是崇禎三年(1630年)的舉人,四年中礼部会试,但未廷试,七年(1634年)成甲戌科進士,獲授新會知縣,治行著績,但因為母親去世回鄉。永曆三年清朝軍隊攻破湘潭,他穿好官服向南再拜,和何騰蛟、周蕤、謝璵、王元兆、嚴士麒、生員王載、王蒙、謝直生等十多人一同殉城[1][2]

引用

  1. ^ 1.0 1.1 嘉慶《湘潭縣志·卷二十六》:譚景行,字翼之,號宛抂,幼聰異,方七齡父寵攜之謁宗伯李騰芳,因共飰;宗伯以「雖蔬食菜羹」一節命題為文,景行遂走筆食案上,有「後世食其德而忘其報,惟聖人能報聖人」之語,宗伯擊節奇之。年十五領崇禎庚午鄉薦,聯捷南宮甲戌殿試,旋官粵東新會令,治行甚著,以丁母憂歸。己丑城破,具衣冠向南再拜,從容就義;同時殉城死者推官周蕤、舉人謝璵、王元兆、貢生嚴士麒、生員王載、王蒙、謝直生等凡十餘人。 參訂白志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三·列傳第二十九》:(永曆三年)同(何)騰蛟死者:譚景行、周蕤、周侯、謝璵、王元兆、嚴士琦、王載、曾孔教。……景行,字翼之。崇禎七年進士。新會知縣。

參考文獻

  • 嘉慶《湘潭縣志》·卷二十六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三·列傳第二十九
官衔
前任:
卞應聘
明朝新會縣知縣
1637年-1640年
繼任:
王泰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