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彦复(?—?),字微生河南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颖异绝伦,读书目数行下,治春秋。

中神宗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经魁,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成進士,初授宝坻县知县,宝坻频年荒饥,设法赈济。邑有璫父高姓者,强褫虐民,执法除之,士民赖以安辑。以母早逝,祖母年高,遂解任就养。終丧,三十六年起補山西曲沃县知县,下车以兴利除害为己任,减徭役,添驿马,革堡官木铎老人,禁子门夫诸役。時岁祲,发粟煮粥,全活甚众。

又纂辑《沃史》,备地方故实,今虽残缺,然后之修志者有所考证,亦中流之一柱也[1]。寻转临清粮储同知,会临清饥,米价腾贵,道路死者相枕籍,绘图上疏,蒙俞允发仓赈济,且捐俸煮粥,全活數十万人。后擢户部主事,去之日,百姓扳留,有泣下者,祀名宦。晉户部郎中,出知汾州府,时魏璫焰炽,御史张慎言因建言忤璫意,台司委彦复审狱,阴嗾刺面发配。彦复毅然曰:「吾不能杀人以媚人也。」以性命争之,张始得免。及逆璫诛,起慎言为纳言,入都謁赵,终不一见。官至湖廣江防道副使。

著有《梁园风雅》、《冰巖初刻》、《二酉草》、《蘇門集》行世[2]

参考文献

  1. ^ 《曲沃县志》
  2. ^ 《杞县志》
官衔
前任:
李如桧
明朝宝坻县知县
萬曆年間
繼任:
毛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