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用琥(15世紀—16世紀),子西湖廣鄖陽府竹山縣籍,江西南昌府南昌縣塘東人[1]明朝政治人物。

辜用琥
大明廣西府知府
籍貫湖廣鄖陽府竹山縣
字號字子西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生平

辜用琥是嘉靖二十二年(1511年)癸卯科湖廣鄉試舉人[2],授夔州通判[3],改任廣西知府時只帶上一名僕人,在當地為政清慎,革除土司常例、省去里甲夫馬,平盜安民、豪強收斂,在廣西四年人民不敢欺罔,因終養父母乞求辭官回鄉[1]

引用

  1. ^ 1.0 1.1 民國《南昌縣志·卷三十一·人物志二》:辜用琥,字子西,塘東人,竹山籍,嘉靖舉人,知廣西府,攜一僕自隨,清慎淡定,革土司常例、省里甲夫馬,靖盜息民、豪猾斂迹,蒞政四載民無欺罔,以終養乞歸。
  2. ^ 民國《南昌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三》:科第下……明……嘉靖二十二年癸卯鄉試……辜用琥 字子西,塘東人,竹山籍,詳傳
  3. ^ 光緒《夔州府志·卷二十三·秩官》:明通判……辜用琥 江西南昌縣舉人

參考文獻

  • 民國《南昌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三
  • 民國《南昌縣志》·卷三十一·人物志二
  • 光緒《夔州府志》·卷二十三·秩官
官衔
前任:
蔣時行
明朝廣西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戴時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