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江令 (おうみりょう)是日本飞鸟时代,据称是公元668年,天智天皇统治时期以中臣鐮足為首,參考大化改新以來的詔令及單項法規,編成的22卷律令。它被部分学者认为是日本的第一部律令,但由于原件并不存在,加之支持其存在的历史文献很少,因此对于其存在与否有着激烈的争论。[1]不过存在与否定两种理论都认为,当时没有制定、颁布“律”,只有“令”可能存在。

存在争议

存在论的论据是《藤氏家传日语藤氏家伝》记载的“藤原镰足奉天智天皇之命,于天智元年 (668年)编纂律令”,和“天智元年制定令22卷”。”以及弘仁格式记载的“近江朝廷之令”。7世纪中期,天智天皇领导下的日本政治制度正在走向律令制度化,积极引进各种中国制度,作为这一制度基础的律令(《近江令》)之存在,似乎应该被肯定。根据存在论,《近江令》是引入律令制度的、具开创性的重要法律,对后来的《飛鳥淨御原令》和《大宝令》产生了重要影响。

然而,《藤氏家传》和《弘仁格式》都是后世(8~9世纪)编撰的,相对的正史《日本书纪》中并没有关于《近江令》的记载。不过《日本书纪》天智九年(670年)记载:“宣朝庭之禮儀與行路之相避。”天智十年又记载:“施行冠位法度之事。”因此天智天皇制定律法的事实应该存在,但是否形成法典存在争议。[2]此外由于制定《弘仁格式》的天智系天皇--桓武天皇有强调天智系正统的目的,因此《弘仁格式》可能对天智天皇功绩有所夸大。

另外,不存在论还分为几种立场。有的认为根本没有《近江令》;有的认为《近江令》是天智时期颁布的各种律法的统称;还有的说法认为虽然不完全,但还是编撰了一定数量的律令。另外有一种理论认为,律令已被编撰,但仅部分执行。对于律令制度的建立运动,不存在论强烈主张天武天皇的影响大于天智天皇。

近江朝廷

667年,中大兄皇子将皇都从飞鸟迁至近江大津近江宫日语近江宫,并于668年即位,成为天智天皇,启动了新的政治制度改革。此时的政治体制被称为近江朝廷。据称近江朝廷於668年制定律令,被称为“近江朝廷之令”或“近江令”。

天智十年(671年),大友皇子被封为太政大臣,蘇我赤兄、中臣金被任命为左大臣右大臣,蘇我果安等三人担任御史大夫。形成了基于《近江令》的政体。设置新的官职--太政大臣,以及后世纳言前身的御史大夫,为大化改新以来在大臣日语大臣 (古代日本)大連以下的国政参議官、大夫之制度予以法制化。有一种观点认为,随着672年壬申之亂后近江朝廷被天武天皇灭亡,《近江令》也被废止。

参见

日本律令

参考资料

  1. ^ 高明士. 〈中國律令與日本律令〉. 《臺大歷史學報》. 1997-12, (21): 111-124. 
  2. ^ 《日本书纪‧天智天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