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 (合肥市)

已撤销的安徽省合肥市辖区

郊区安徽省合肥市旧区名,始建制于1963年5月更名北市区为郊区,为今天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前身。2002年3月划出长淮街道、方庙街道、三十岗乡、杏花村镇、大杨镇、井岗镇,划入原属合肥市西市区的巢湖路街道、芜湖路街道和宁国路街道成为包河区[1]

郊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区
1963年—2002年
國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歷史 
• 成立
1963年
• 废除
2002年
貨幣人民币
前身
继承
北市区
包河区
庐阳区
蜀山区
瑶海区
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考资料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合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2〕10号). 2002-02-01 [2018-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