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卿(1931年—1983年9月23日),假名郭富,女,辽宁省凌源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等战斗英雄,被誉为“现代花木兰”。[1]

1950年全国战斗英雄会议中的郭俊卿

生平

原名郭俊卿,生于凌源县三十家子北店村一户贫农家庭。7岁时洪水冲毁了家里仅有的2间草房与3亩开荒地,全家逃荒到内蒙古林东草帽山野猪沟,父亲给地主翁德臣当雇工,一家住在翁德臣家的破茅屋。1940年冬父亲上山打柴,由于路滑摔伤不能干活,被翁德臣把全家赶出来,父亲三天后病逝。年仅3岁的妹妹病饿夭折。1944年,随母亲、弟弟到林西县五十家子石门子,与弟弟给地主庞寡妇放猪牛。

1945年8月苏联对日宣战,8月12日郭俊卿在林西县城看到一队英姿飒爽的女兵,十分羡慕,萌发了“女的也能当兵,我要当兵给我死去的爹爹报仇雪恨”的想法。遂把年龄报大两岁,假名“郭富”,以参加八路军,在热北军分区林西县支队任骑兵通信员。1946年冬因顶风冒雪给60里外的八路军经棚县支队送军令,荣立一小功。1947年6月25日,郭富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1月随部队编入冀察热辽军区独立第6师第17团第二营第六连任四班长。1948年5月初在黄土梁子抗击国军第十三军第四师的战斗中,一战成名。1948年5月25日在三沟平泉战斗中,郭富率突击班夺取城东第二道山梁,郭富亲操白刃厮杀,夺得战斗胜利。郭富因战斗勇敢而立功[1],四班因作战勇敢获得“战斗模范班”的光荣称号,被提拔任机炮排任支部书记,后任二营机炮连副指导员。辽沈战役,所在的团担任牵制锦西敌军,大砬子山阻击战持续三天三夜。1949年部队南下,在湖北浠水县带头背伤病员过河,月经期受凉劳累而生病住院,被医生发现其为女性,复名郭俊卿。该师所在的第四十八军军长贺晋年得知后,说“郭俊卿是巾帼英雄,是当代花木兰,女扮男装,英勇杀敌立功,是我们四十八军的骄傲”。第四野战军暨中南军区领导一致认为,一个穷苦出身的农村女孩子,女扮男装,在战火一线英勇作战杀敌立功,从战士提拔到战斗连队副指导员,这是值得宣传的先进人物。解放战争五年间参加了辽沈战役、渡江战役和南线大追歼,立特等功1次,大功3次,小功4次。

1950年9月,年仅19岁,作为特等战斗英雄,出席了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是人民解放军唯一获得特等战功的女战斗英雄。9月25日受到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接见。毛泽东称她“巾帼不让须眉,是一位合格的共产主义战士。”朱德总司令拉着她的手说:“你是当代军中花木兰。”会后,参加了冯文彬为团长的中国青年访苏代表团,到苏联参观学习。1951年2月4日(腊月廿八)回到家乡巴林左旗(原林东县)巴索日嘎区胡仁套海村见到了分别五年的母亲与弟弟。区政府为表彰她,给她家建起了三间房一套院。1953年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学习。1956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又改回“郭富”。任山东省历城县工业局副局长,青岛第一服装厂副厂长。1962年10月应邀到北京参加国庆观礼。文革初期被批斗,上级组织出于保护目的,把她调到山东省曹县民政局任副局长,分管优抚工作。1981年4月离休。[1]

1983年9月,因突发脑溢血在常州病逝。安葬在常州烈士陵园。[1]1993年7月4日,《人民日报》在其去世十周年之际,发表悼念文章。

影响

1950年,新连出版社出版了《特等战斗英雄——女英模郭俊卿》。1959年作家陆柱国以郭俊卿的事迹为原型创造了著名小说《踏平东海万倾浪》。1959年作为国庆十周年的献礼影片,长春电影制片厂以郭俊卿为原型,拍摄了《战火中的青春》电影故事片,更是让郭俊卿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

2009年9月10日,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家人

五十年代过继了侄子作为养子。

文革期间在曹县收养了一个弃婴作为养女。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郭俊卿,人民网,2009年07月18日. [2012年11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