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监
都知监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原執掌内府各监方移、一应关支勘合,后淪為清道開路,隨随驾前导警跸的“下下衙門”。[1]
官制[2]
- 掌印太监,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掌司,无定员;
- 长随,无定员;
- 奉御,无定员。
發展歷史
都知监始设于洪武三十年(1398年)七月,在十二监中置立最晚。其发展经历两个阶段,由早期的重要部门到后期的可有可无。“都知”之名沿襲宋代,為宦官的最高等級[3]。
都知监“掌内府各监方移、一应关支勘合”[4][5],初設實朱元璋分割内官监、司礼监的权力,避免內府某一機構權力過重。
自明宣宗起,司礼监崛起。都知监掌管各监文移、关支勘合的職能被禠夺,造成地位的沦丧。嘉靖中期尽数裁撤镇守内官,造成了对都知监最为致命的打击。使其僅剩“引導並為皇帝車駕清道开路”的職能。明末宦官劉若愚在《酌中志》中評價都知监為:“甚不显贵”、“极寒苦”、“下下衙门”[2]。
明历代都知监太监
参考文献
- ^ 《明史 卷七十四 志第50 職官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2.0 2.1 明·劉若愚. 卷十六·內府衙門職掌. 《酌中志》.
- ^ 元·馬端臨. 职官十一. 《文献通考》.
押班次迁副都知,次迁都都都知,遂为内臣之极品
- ^ 明·朱元璋. 《明太祖实录》.
置都知监,秩正四品,掌内府各监方移、一应关支勘合。
- ^ 清·張廷玉等. 职官志三. 《明史》.
都知监,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旧掌各监行移、关知(应为支,编者注)、勘合之事,后惟随驾前导警跸。
- ^ 万历《重修居庸关志》(卷5·官司·守关内臣):“正统己巳,北虏犯顺,景泰年间乃添设都知监左少监潘成,与外镇守官协守,以镇重地。”
- ^ 万历《重修居庸关志》(卷5·官司·守关内臣):“弘治初年革去镇守,改都知监太监赵宽、都指挥杨能为分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