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老童
(重定向自鄭劉唐)
鄭老童(1754年—?),原名鄭流唐,又稱鄭劉唐,化名劉唐柏,清朝中葉活躍於南中國海的海盜(華南海盜)。
鄭老童 (鄭流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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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754年 廣東省江門 |
逝世 | ? |
国籍 | 大清 |
海盗生涯 | |
类型 | 海盗 |
活跃年份 | 18世紀 |
头衔 | 華南海盜 大越國都督 |
鄭老童原籍廣東省江門,本是一個漁夫。1794年,被海盜鄭一綁架並被迫加入其團夥。後獲鄭一賞識,讓他統領八艘船。[1]後來,鄭老童被西山朝任命為都督[2],並成為華南海盜中最有勢力的領袖之一。在劫掠沿海的時候,他與部份清政府官員互相勾結,其中包括澄海縣的林泮(林成瑞)、林五以及縣令何青。[3][4]
1805年,鄭老童與鄭一、烏石二、吳知青、金古養、郭婆帶、梁寶等七位海盜首領達成協議,組成海盜聯盟。[2]不過就在同年,鄭老童在一次戰鬥中被砍傷半邊臉,從此,50歲的鄭老童決定接受清廷的招安,率領三百八十八名海盜[1]向清朝兩廣總督吳熊光投降。
註釋
- ^ 1.0 1.1 穆黛安,第68頁
- ^ 2.0 2.1 穆黛安,第56頁
- ^ 穆黛安,第94頁
- ^ 《清實錄·嘉慶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四》嘉庆十一年丙寅秋七月癸丑條:「又谕、吴熊光奏、覆审澄海县土豪林五交结接济洋匪。并林五捏告何玉林等串诈陷害一摺。此案林五先因货船出口被盗首朱濆及郑老童等屡次邀截备银赎回因而与之熟识交好。并代为勒索各商船港规。给单验放。现在讯之投诚洋盗郑流唐即郑老童、亦供认与林五交结属实是林五一犯、通盗济匪。罪应斩枭。本无疑义其从前遣人来京控告官吏等索赃陷害之处审无其事。除林五业经正法外何玉林以道署长随。辄与林五交结。将本官书籍对联送给并胆敢浼托知县何青、向林五托销货物借贷多银。比之寻常索诈得财其罪尤重著发往伊犁给种地兵丁为奴不准留养。至何青身为县令。于所属通盗济匪之犯、不能查拏转与往来交好复代本道家人锁货。并担保借贷。实属卑鄙无耻。著先行枷号三个月俟满日再行发往伊犁效力赎罪。余均照所拟完结。至巡抚孙玉庭、办理此案。于定拟林五罪名。虽无错误。其恭请王命。亦因接据那彦成咨会办理。惟此案本系发交该督抚会审之件。乃该抚未与总督会审。辄用单衔具奏。又不声明那彦成咨会缘由。均属不合著交部议处。至臬司吴俊、于林五一案。系伊在惠潮道任内查拏究办。惟何玉林、以道署长随、竟与通盗济匪之犯往来交好。并即托所属知县代往说合。销货借贷。虽讯明均不知情。究非寻常失察家人犯赃可比。吴俊、著交部严加议处。寻议上。得旨、孙玉庭、降二级留任。吴俊、降六品顶带。仍署按察使。」
參考資料
- (简体中文)[美]穆黛安(Dian H. Murray). Pirates of the South China Coast: 1790~1810 [《華南海盜 一七九〇—一八一〇》]. 由劉平翻译.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7. ISBN 7-5004-20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