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清 (嘉靖進士)

金清(1496年—?),字廉夫,應天府上元縣民籍,直隸崑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金清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
籍貫直隸崑山縣
應天府上元縣民籍
字號字廉夫
出生弘治九年(1496年)五月二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吴氏
出身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九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進士[1][2]。授江西永丰县知县,擢升主事,十四年十一月改授雲南道监察御史,十八年巡按直隶,改山东道御史,二十年二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曹濮兵备,剿平山东剧贼刘仪等,二十一年四月升俸一级,二十三年三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

家族

曾祖金通;祖父金鋹,封監察御史;父金冕,曾任中憲大夫按察司副使。嫡母吳氏(封安人);生母周氏。慈侍下。兄金湯;金沂;金淳(贡士);金淇。弟金湛、金瀚(监生)[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周寵
明朝永丰县知县
嘉靖八年-十一年
繼任:
彭善
东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