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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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皋(1481年—?),鶴卿谷庵南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四川成都府綿州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金皋
大明右春坊右赞善
籍貫南直隸松江府上海縣
四川成都府綿州軍籍
字號字鶴卿,號谷庵
出生成化十七年(1481年)十月二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王氏
親屬曾祖金祐,祖金爵,父金獻民,母文氏(封宜人)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1501年)四川鄉試第十□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二名,三甲三十九名進士[1]。選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歷官右春坊右贊善,充東宮日講官。嘉靖三年(1524年),參與左順門事件。四年七月因總兵官種勛行賄事所連,貶為荊州府推官

家族

曾祖金祐,贈知府;祖父金爵,廣西布政司左參政;父金獻民按察使。母文氏(封宜人)。具慶下。妻王氏。兄金白,弟金皡;金泉;金皛。

註釋

  1. ^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治《書經》,年三十一歲中式正德六年辛未科第三甲第三十九名進士。十月二十九日生,行二,曾祖金祐,贈知府;祖金爵,布政司左參政;父金獻民,按察使。母文氏(封宜人)。具慶下。妻王氏,兄白,弟皡;泉;皛。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四川鄉試第十□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四十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