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克新 (汝陽)

門克新(1588年9月10日—?年),字吏庚,河南汝陽縣人,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河南鄉試第47名舉人,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詩一房會試中式第158名[1],殿試三甲二十三名進士,刑部觀政,授青州府推官,天啟四年甲子〔1624年〕本省同考,天啟五年乙丑〔1625年〕考選授陝西道御史,本年差北城,天啟六年丙寅〔1626年〕差東城,本年巡視東城,本年巡按山東,天啟七年丁卯〔1627年〕養病,崇禎二年己巳〔1629年〕為民[2][3]

門克新
大明徽州府知府
籍貫河南汝陽縣
字號字吏庚
出生萬曆十六年七月二十日(1588年9月10日)
親屬曾祖門山、祖門仲羲、父門見賔〔增廣〕
出身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河南鄉試第47名舉人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詩一房會試中式第158名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殿試三甲二十三名進士

註釋

  1. ^ 「明萬曆四十七年《會試中式題名》」,《文獻》,2002年04期,第192-200+209頁
  2. ^ 《萬曆四十七年進士履歷便覽》
  3. ^ 「克新,汝陽人。由青州推官擢御史,劾右庶子葉燦、光祿卿錢春、按察使張光縉倚傍門戶,且請速誅熊廷弼。忠賢大喜,立傳旨行刑。以閣臣固爭,乃令俟秋後,而除燦等名。御史吳裕中,廷弼姻也,憤曰:「廷弼已死人,何必疏促。」與克新絕,逆黨由此銜之。廷弼之禍,大學士丁紹軾有力焉。馮銓因使人嗾裕中劾紹軾,而先報忠賢曰:「裕中必為廷弼報讐。」裕中疏上,遂命於午門杖之百,舁至家死。魏廣微將謝政,克新言:「廣微砥柱狂瀾,厥功甚偉,宜錫之溫綸,優以禮數。」以是稍失忠賢意。太倉人孫文豸,與同里武進士顧同寅嘗客廷弼所。廷弼死,文豸為詩誄之,同寅題尺牘亦有追惜語,為邏卒所獲。克新遽以誹謗聞,兩人遂棄市,連及同郡編修陳仁錫、故修撰文震孟,並削籍。克新尋巡按山東,崇禎初,引疾去。」,《明史》卷三百六列傳第一百九十四閹黨門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