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帕·阿力马洪

阿尼帕·阿力马洪[1][2][3]维吾尔语ھەنىپە ئالىمئاخۇن拉丁维文Henipe Alimaxun,1939年5月[4]),另记作阿里帕·阿力马洪[5]阿尼帕·阿力玛洪[6]维吾尔族。200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被评为新疆十大杰出母亲;2010年获中国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阿尼帕·阿力马洪
ھەنىپە ئالىمئاخۇن
Hanipa Alimahun
性别
出生1939年5月(85歲)
蒙古人民共和国

生平

1939年5月出生于蒙古人民共和国。父亲为维吾尔族商人阿力马洪,母亲波勒斯罕为哈萨克族。1956年回国,定居于中蒙边境的布尔根村(今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塔克什肯镇所在地)[2]。1957年结婚。[3]婚后,她和丈夫阿比包·马木特力从1963年起,先后收养汉、回、维吾尔、哈萨克4个民族10个孤儿。加上自己的亲生孩子,她一共抚养了4个民族共计19个孩子。

2012年,青河县政府在阿尼帕家原有的宅基地上,建设了新疆首个以道德模范事迹为主题的教育基地。该基地上下两层合计320.75平方米,楼下用于阿尼帕一家居住,楼上设立阿尼帕事迹教育展馆。[1]

荣誉

阿尼帕·阿力马洪曾获“中国扶贫开发人物”、“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国家级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和“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