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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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完(1458年—1526年),字全卿,號水村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收藏家、書法家,成化丁未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吏部尚書

陸完
大明太子太保吏部尚書
籍貫直隸蘇州府長洲縣
字號字全卿,號水村
出生天順三年(1458年)正月初一日
逝世嘉靖五年(1526年)
配偶娶郭氏,繼娶華氏
出身
  • 成化十九年癸卯科舉人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水村集》

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第三名舉人,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七名,二甲第一百七名進士。弘治三年(1490年)十一月授廣西道監察御史,八年(1495年)巡按河南,以病請告,十二年(1499年)五月病愈至京,起為陝西道監察御史,十五年(1502年)二月出為浙江按察司副使,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江西按察使,頗受寧王朱宸濠賞識,說:“陸先生他日必為公卿”[1]。三年(1508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四年(1509年)五月改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二月升左僉都御史、掌都察院事,五年(1510年)二月升兵部左侍郎,六年(1511年)八月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提督軍務,統宣府、延綏並京營官軍往直隸、山東、河南等處剿討楊和、劉六、劉七、齊彥明等賊寇[2],七年(1512年)九月以平賊功升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加太子少保,八年(1513年)十一月升兵部尚書、提督團營軍務,寧王朱宸濠饋遺不絕[3],九年(1514年)加太子太保,十年(1515年)閨四月改吏部尚書。

寧王朱宸濠敗,被抄家時,發現有與陸完往來信件,正德十五年(1520年)十一月陸完被捕入獄,籍沒家產,將處死刑,會明武宗駕崩,明世宗繼位,念及陸完鎮壓河北劉六、劉七有功,改謫戍福建靖海衛,嘉靖五年(1526年)死於衛所[4]

著作

陸完富藏古書、畫。工書法,王世貞《國朝名賢遺墨》錄其手迹。

嘉靖三年(1524年),《清明上河圖》轉到陸完手中[5]

著有《水村集》。

家族

家族遷居蘇州陳湖畔,稱為“陳湖陸氏”[6][7]。曾祖陸守道;祖父陸珩;父陸溥,母華氏。慈侍下。弟陸宣、陸宇[8]。有族侄陸粲陸采。陸完孫陸倬之女為宋德宜曾祖母,宋德宜夫人王氏之高祖母則為陸粲女(高祖父為王延喆王有壬[9][10]

参考文献

  1. ^ 《明史紀事》
  2. ^ 明史》(卷187):明年,霸州賊劉六、劉七等起,奉楊虎為首。惠安伯張偉、右都御史馬中錫師出無功,逮系論死。八月,詔完兼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統京營、宣府、延綏軍討之。行及涿州,忽傳賊且逼京師,命還軍入衛。會副總兵許泰、遊擊郤永等敗楊虎等於霸州,賊南走,京師始解嚴。指揮賀勇等再敗賊信安,副總兵馮楨復大敗之阜城,分兵追擊。賊東圍滄州。會劉六、七中流矢,乃解而南,陷山東縣二十。楊虎兵亦北殘威縣、新河。於是完頻請濟師。益發遼東、山西諸鎮兵逐賊。賊益南,圍濟寧,焚運舟,轉寇曹州。楨、泰、永擊斬二千余人,獲其魁朱諒。錄功,進完右都御史,諸將皆增秩。中官谷大用、張忠意賊旦暮平,乃自請督師。詔以大用總督軍務,伏羌伯毛銳充總兵官,忠監神槍,統京軍五千人,會完討賊。時劉六等縱橫沂、莒間,而楊虎陷宿遷,執淮安知府劉祥、靈璧知縣陳伯安,連陷虹、永城、虞城、夏邑及歸德州。邊兵追及,賊退至小黃河渡口。百戶夏時設伏蹙之,虎溺死。余賊奔河南,推劉惠為首,大敗副總兵白玉軍,攻陷沈丘,殺都指揮王保,執都指揮潘翀,北陷鹿邑。有陳翰者,與寧龍謀奉惠為奉天征討大元帥,趙鐩副之。翰自為侍謀軍國重務元帥府長史,與龍立東西二廠治事。分其軍為二十八營,以應列宿,營各置都督,聚眾至十三萬。欲牽制官軍,於是惠、鐩擾河南,劉六及齊彥名等擾山東,黨分為二。已而六復轉而北,永敗之濰縣。還趨霸州,帝將出郊省牲,聞之懼,急召完赴援,完擊破之文安。賊南至湯陰,完又督諸將追敗之,先後俘斬千人。當是時,六等眾號數萬,然多脅從,精銳不過千余人。自兵部下首功令,官軍追賊,賊輒驅良民前行,急則棄所掠逸去。官軍所殺皆良民,以故捷書屢奏,而賊勢不衰。
  3. ^ 明史》(卷187):陸完,字全卿,長洲人。為諸生。中官王敬至蘇,以事庭曳諸生。諸生競起擊之,完不與。惡完者中之,敬遂首列完名上聞。巡撫王恕極論敬罪,完乃得免。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謁選,恕方為吏部,曰:「是嘗擊奄人者,當為御史。」入臺,果有聲。正德初,歷江西按察使。寧王宸濠雅重之,時召預曲宴,以金罍為贈。三年冬,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劉瑾惡完赴闕後期,命以試職視事。明年夏,復改南院,督江防軍。完以都御史試職非故事,懼甚,賄瑾,召為左僉都御史。五年春,拜兵部侍郎。瑾敗,言者劾其黨附,帝不問。”
  4. ^ 明史》(卷187):“時宸濠已萌異志。聞完為兵部,致書盛陳舊好,欲復護衛及屯田。完答書,令以祖制為詞。宸濠遂遣人輦金帛巨萬,寓所善教坊臧賢家,遍遺用事貴人,屬錢寧為內主。比奏下,完遂為復請,而以屯田屬戶部,請付廷議。內閣擬旨上,並予之。舉朝嘩然。六科給事中高淓、十三道御史汪賜等力爭,章並下部,久不覆。南京給事中徐文溥繼言之,完乃請納諫官言,帝竟不許。十年改吏部尚書。宸濠反,就執。中官張永至南昌,搜其籍,得完平日交通事,上之。帝大怒。還至通州,執完。收其母妻子女,封識其家。比還京,反縛之竿,揭姓名於首,雜俘囚中,列凱旋前部以入,將置極刑。值武宗崩,世宗立,法司復奏完交外藩而遺金不卻,處護衛而執奏不堅,當斬。完復乞哀,下廷臣覆讞。以平賊功,在八議之列,遂得減死,戍福建靖海衛。母年九十餘,竟死獄中。
  5. ^ 李日華《味水軒日記》
  6. ^ 張學群等編著. 蘇州陸氏(上)甪里陸氏部分. 蘇州名門望族. 廣陵書社. 2006. 
  7. ^ 卜愛菊. 明代陸粲家族及小説創作研究 (学位论文). 南京師範大學中國古代文學專業碩士畢業論文. 2010-05-01. 
  8.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 
  9. ^ (清)宋廷璣等. 《長洲宋氏世譜》[12卷,首末各1卷]. 道光甲申(1824). 
  10. ^ 《[吳縣]太原王氏續修家譜》[二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光緒壬辰(1892)重修。
官衔
前任:
何鑑
明朝兵部尚書
正德八年-十年(1513年-1515年)
繼任:
王瓊
前任:
楊一清
明朝吏部尚書
正德十年-十五年(1515年-1520年)
繼任:
王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