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年 (1934年)

陈鹏年(1934年11月—2022年7月2日),男,江苏海安人,中国音乐理论家、教育家。曾任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主席等职。长期从事音乐创作及作曲技术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生平

1934年11月生于江苏省东台县栟茶区来南乡(今海安市角斜镇来南村)。1947年参加江海公学,担任滨海文工团团员[1]。1951年选送入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1956年改称上海音乐学院)第三期干部专修班,学习两年[2]。1953年回江苏戏曲团工作。1956年考入上海音乐学院理论作曲系本科,1961年毕业并留校任助教。1962年调入江苏省歌舞剧院创作社工作。1979年调入南京艺术学院工作。1983年起,历任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副书记等职。1995年12月离休。曾任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江苏省文联副主席、顾问,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主席、名誉主席,江苏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等职。2022年7月2日在南京逝世[3]

出版物

参考资料

  1. ^ 卢咏椿; 易人. 他在音乐的世界展翅高飞——记作曲家陈鹏年.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 1995, (1): 2. ISSN 1008-9667. 
  2. ^ 黄胜泉 (编). 中国音乐家辞典. 人民出版社. 2006: 67. ISBN 9787010027906. 
  3. ^ 沉痛悼念陈鹏年教授. 扬子晚报. 2022-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