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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卿」。
陳大綬 (?—1622年),字長卿,号赤石,江西浮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大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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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僕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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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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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饒州府浮梁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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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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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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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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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長卿,號赤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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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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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年不详 江西進賢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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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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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二年(16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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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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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歷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授知泾县,清正不阿,民用宁辑。其所拔士相继取巍科。陞工部主事,調兵部職方司郎中,出督學兩浙僉事,晉湖廣參議[1],尋移閩海[2],遂告養歸里,依依子舍者十餘載。天启元年正月,復除原任福建右参议陈大绶于四川。三月改尚寳司少卿,二年正月升太僕寺少卿。同年卒,贈太仆寺卿。
參考文獻
- ^ 《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八年二月,浙江佥事陈大绶为湖广按察使兼右参议。
- ^ 《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一年三月,改湖广参议陈大绶为福建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