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選(16世紀—17世紀),克舉鼇海福建泉州府同安縣浯洲[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榮選是嘉靖五年進士陳健之孫,嘉靖四十三年舉人陳榮祖之弟,萬曆四年(1576年)中順天鄉試舉人,本來謁選劍州知州,因母親逝世未行,後改授儋州知州,在當地點算戶籍、清理刑獄、重申《六諭》、勸農耕作,於蘇軾載酒堂旁修建欽恤堂教導士子;某次判案遇上二人爭奪拾金,他判給拾者而對首者說:「天賜彼金,何以不平?」收稅宦官抬稅驛讓人民困苦,他義務拿出家中財產應付徵役,不勞民力、不費官帑,讓人民感恩戴德、黎人感化招撫。之後他遷任廣州同知,代理香山知縣,拒絕稅璫增加稅額,離任時父老都遮道泣留,儋州、廣州人亦為他立祀,而儋州人更把他和陳節潘楠合祀,稱為三賢祠[2]。他在家孝友,好施與,衣食清淡,旁人有事,皆來相求。平日手不釋卷,在旅途和客舍,讀書不輟。

著作

著有《易四書旨》、《禮記集註》、《南華經道德經註解》等書,入祀鄉賢祠[1]

引用

  1. ^ 1.0 1.1 光緒《同安縣志·卷二十一·循績》:陳榮選,字克舉,號鼇海,健孫,榮祖弟,萬厯丙子順天鄉薦,初選劍州牧未行,丁內艱復補儋州,別戶數、清訟獄、申六諭、勸農桑,建欽恤堂於蘇長公之載酒堂傍,率士子講學其中,有拾金者爭首發,榮選斷歸拾者而責首者曰:「天賜彼金,不平何為?」稅璫臺稅驛,騷民苦之,榮選故饒資重,義運家中貲以應徵役,不賦民戶、不費官帑,民戴德出望外,黎人梗化,撫而招之不用命,就俘者察其輕冒縱而釋之,題其刺而讞之,牘曰「冥積」。遷廣州同知,攝篆香山,海泊所湊夷寶所聚,清介一如平昔,稅璫欲多稅額,榮選為香山人力爭,侃侃披陳一洗同官脂韋之習,見璫意形於色遂㓪官歸,榮選歷官州牧府佐,父老並扃城遏裝,遮道泣留,儋廣人皆祀之,而儋人去思尤甚,與陳節、潘楠合祀,稱為三賢祠。在家孝友好施出,為人後事其父母並隆,所生里人黃姓有兄弟爭死之誼,久繫獄中白而出之,衣不重彩、食無兼肉,有以緩急相叩靡不應者,居恒手不釋卷,車途客舍莫不挾冊自隨,所著有《易四書旨》、《禮記集註》、《南華經道德經註解》,祀鄉賢。
  2. ^ 民國《續修儋縣志·卷十五·官師志》:陳榮選,福建同安舉人,萬曆間守儋州,潔己愛民,勤於造士,在任五年利弊革興,州人思之,與陳節、潘楠共祀於祠號,稱三賢,又祀名宦祠。

參考文獻

  • 光緒《同安縣志》·卷二十一·循績
  • 民國《續修儋縣志》·卷十五·官師志
官衔
前任:
陳節
明朝儋州知州
萬曆年間
繼任:
林鍾秀
前任:
趙子伭
明朝廣州府同知
1597年-1599年
繼任:
陳道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