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經猷(?—1653年8月12日(永曆七年七月癸未)[1]),廷獻廣西桂林府靈川縣[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十五年(1642年)舉人,歴官兵部職方司主事,出為道州知州,選福建監察御史、監軍僉事,負責訓練士兵保衛地方[2]永曆元年(1647年)二月,他得知桂林危急,帶兵支援;靈川遭士兵搶掠,他安撫當地人民。次年三月,軍再攻桂林,陳經猷與李膺品協助何騰蛟瞿式耜堅守,終令敵方退兵。後來桂林失守,他和李膺品分別在四都、五都的東南及西北守衛,清兵不敢近。

李定國收復當地,推薦他任職兵部尚書,駐守該處。永曆七年(1653年)五月,桂林再次淪陷,陳經猷家人皆遇害,不久他也在山上自縊而死[3][1]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永曆七年七月)癸未,……靈川四、五都陷,尚書陳經猷、侍郎李膺品死之。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傳第三十六》:(陳)經猷,字廷獻,靈川人。崇禎十五年舉於鄉。自職方主事,歷道州知州、福建道御史、監軍僉事,練兵保境。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傳第三十六》:(永曆)二年,(李膺品)與陳經猷佐(何)騰蛟、瞿式耜力守全桂林……永曆元年二月,聞桂林急,以眾入援。靈當兵衝,諸軍多淫掠,綏輯調護,民得安堵。二年三月,清再攻桂林敗去,經猷之力為多,桂林陷,與膺品於四、五都設守,西北歸膺品,經猷任東南,清兵不敢迫。定國復桂林,薦擢兵部尚書經畧,守桂林。七年五月,桂林再陷,一門死,經猷自經山巖死。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列傳第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