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繼舜(1878年12月1日—1962年3月7日),字杏驄,號繼訓,筆名狷庵湖南省長沙縣人,光緒三十年進士。

陳繼舜

生平[1]

求實書院肄業,1903年癸卯科舉人,光緒三十年,會試第40名;殿試進士二甲74名,后授以主事分部學習。歷任戶部福建司主事、出使俄國參贊、度支部軍餉司司長、統計處幫辦。人民國後,曾任財政部湖南印花稅處處長。未幾即退職家居,不復與聞時政,惟以讀書課子、賣文鬻字自娛。抗日戰爭期間,1938年長沙大火,殃及住宅,書籍字畫、服飾傢具概付灰燼。既而徙居長沙北鄉荷花園,又值日寇四次犯湘,頻遭劫難,家產損失幾盡。1950年長沙土改時,帶頭將稍存田畝獻交農會,獲鄉里開明士紳之稱。旋被聘為湖南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員會委員。1951年為生計到京寄居其女婿家。1952年6月被聘任為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1962年3月7日病故,終年84歲。陳繼舜著有《狷庵文草》十二卷、《狷庵詩草》十二卷、《俄游日札》一卷。

參考文獻

  1. ^ 中央文史研究館編.《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傳略》.中華書局,2001年09月第1版.第96頁
  • 《明清歷科進士題名碑錄》(卷2920)
  • 《清光緒實錄》(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