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桂芝
韩桂芝(1943年2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1965年10月入党,1965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中共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2005年底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
韩桂芝早年在东北林学院机械制造系林业机械专业学习。大学毕业后从基层干起,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林业局社教队队员,林业部基建总局机械筑路总队干部部干事,大兴安岭行署劳动局劳动调配科、工资科工作人员、副科长,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劳动局、林业管理局劳资处科长,大兴安岭林管局科技处副处长、行署科委副主任,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等职。1996年升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次年担任省委副书记并兼任省委组织部长和省委党校校长。2002年当选为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4年6月,因贪污罪被罢免职务[1]。2005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3]。
参考文献
- ^ 黑龙江省政协常委会决定免去韩桂芝省政协主席职务. 新华网. [2011-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01).
- ^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一审被判死缓. 新华网. [2011-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11).
- ^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一审被判死缓. 人民网. [2011-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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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马国良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主席 2002年1月-2004年6月 |
繼任: 王巨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