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楷(1877年—1927年3月7日),雍耆拔室四川华阳(今双流县)人。清朝中华民国政治人物、书法家佛教居士

生平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举人,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恩科进士,高居二甲第三名,選庶吉士散館編修[1]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派往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學習法政,兩年后回国,任翰林院侍讲,宣統元年(1909年)调任广西抚署总文案。宣統三年(1911年)秋回乡,正值争路事起,出任四川保路同志会干事长,被四川总督赵尔丰逮捕。不久成都兵变,尹昌衡捕杀赵尔丰,颜楷反对株连子孙,将赵氏孙收养府中。民国三年(1914年),主办四川法政学校。民国七年(1918年)辞职,不问政治,佞佛为居士,出任四川佛教会副会长,以卖字画为生。

顏楷精於书法,今成都人民公园内“辛亥秋保路死事纪念碑”其中一面的刻字即顏楷所書。

參考文献

  1. ^ 朱汝珍《詞林輯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