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娼

禁娼英屬香港在1930年代初對香港賣淫業推行的政策,分兩階段禁止經營妓院,但沒有禁止性交易,只是不得組織賣淫,以個人身份賣淫或接受性服務仍是合法的[1]

歷程

1932年,英國下令其所有屬地落實禁娼政策,時任香港總督貝璐宣佈,當年6月30日之後,所有西洋妓院停止營業。然而由於華人娼妓多達過萬人,即時停業會對社會造成很大的衝擊,故設置三年寬限期,期間原先已領牌的妓女仍可經營,但不再發出新牌照,至1935年6月30日之後,正式全面禁娼,石塘嘴等地的妓寨全數結業[2]

影響

禁娼後,一些大寨出身、擁有一定藝術造詣的妓女憑著本身的技藝轉職為女伶,於茶樓演唱南音歌手,取代了原來唱南音的盲眼伶人瞽師瞽姬,也有些轉職為茶樓招待

香港賣淫業並沒有因為禁娼而完全絕跡,妓院只是轉為隱秘經營[1],時至今天,仍然有色情場所以按摩院為名繼續開業[3],可是超過一名妓女在同一處所賣淫也是違法的[4],因而輾轉發展出一樓一鳳的經營模式。

以此事作背景的影視作品

參見

參考資料

  1. ^ 1.0 1.1 在港召妓不犯法. 蘋果日報.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1935年香港全面禁娼 石塘嘴風流地成歷史. [2015-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0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波推、夾腸及其他 - 邁克. 蘋果日報. 2021-05-20 [2021-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8).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21-05-28
  4. ^ 骨友:肯定係邪骨 入面啲女全部低胸露背裝. 蘋果日報. 2021-05-19 [2021-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9).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